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没有上级党组织直接作出设立党总支的依据。
个人理解,要设立党总支,必须已经有了支部、支部党员足够多,可以设2个支部,才可以由基层申请建总支。另外,《党章》第10 条第2项明确规定:“ 党的各级领导机关, 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 都由选举产生。”即基层申请、上级批准设立总支后,总支委、书记、副书记也要基层党员选举产生,不可上级直接任命。
来自:  12371网友7ck4p0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m6m2sx  2023-09-04 15:32
不可以。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八条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即每个党员的组织从属关系是惟一的。
来自:  12371网友7ck4p0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3yddks  2023-05-09 16:43
根据共产党员网https://www.12371.cn/2019/01/14/VIDA1547451936433343.shtml 【党务工作ABC】基层组织篇3:一个基层单位要设立党的组织机构,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首先是向上级党委或党工委提交关于组建基层党组织的请示,其中请示的内容包括:说明本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党员人数(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分列)及分布情况;陈述所要设立党组织的理由;如果要求设立党委或总支,还需要说明拟下设若干总支或支部情况;对于所要设立的党组织的组成人员情况和拟配备干部情况也要进行说明。
(2)上级党委或党工委的组织部门审查申请单位要求新建或调整组织设置的理由是否充分,领导班子人选是否具备条件,并向党委或党工委提出是否同意其组建的意见。
(3)上级党委或党工委召开党委会议或者党工委会议就是否同意申请单位的组建请示进行审批并及时下发批文。
(4)经上级党委或者党工委审批通过后,本单位党组织按照基层党组织的选举程序进行选举,并按规定向上级党组织上报选举结果。
(5)上级党委或党工委按规定进行审批后下发批文。
(6)本单位党组织接到批文后向全体党员宣布。
完成上述的这些步骤后,党的基层组织机构的组建工作才算是结束。
来自:  12371网友7ck4p0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00vwib  2023-08-17 10:55
该总支尚未成立。根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10 条第 2 项明确规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 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 都由选举产生。”该“总支”未经选举,所以尚未成立。
来自:  12371网友7ck4p0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7ck4p0  2023-09-01 18:19
根据共产党员网https://www.12371.cn/2019/01/14/VIDA1547451936433343.shtml 【党务工作ABC】基层组织篇3:一个基层单位要设立党的组织机构,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首先是向上级党委或党工委提交关于组建基层党组织的请示,其中请示的内容包括:说明本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党员人数(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分列)及分布情况;陈述所要设立党组织的理由;如果要求设立党委或总支,还需要说明拟下设若干总支或支部情况;对于所要设立的党组织的组成人员情况和拟配备干部情况也要进行说明。
(2)上级党委或党工委的组织部门审查申请单位要求新建或调整组织设置的理由是否充分,领导班子人选是否具备条件,并向党委或党工委提出是否同意其组建的意见。
(3)上级党委或党工委召开党委会议或者党工委会议就是否同意申请单位的组建请示进行审批并及时下发批文。
(4)经上级党委或者党工委审批通过后,本单位党组织按照基层党组织的选举程序进行选举,并按规定向上级党组织上报选举结果。
(5)上级党委或党工委按规定进行审批后下发批文。
(6)本单位党组织接到批文后向全体党员宣布。
完成上述的这些步骤后,党的基层组织机构的组建工作才算是结束。
来自:  12371网友7ck4p0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00vwib  2023-08-17 10:55
《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党员旁听党委会议、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列席党委会议、党内情况通报反映、党内事务咨询、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等制度,发展和用好党务公开新形式,不断拓展党员和群众参与党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来自:  12371网友7ck4p0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7ck4p0  2023-08-31 22:43
新设党组织负责人必须经选举、上级批准;原有党组织换届,负责人必须经选举、上级批准;只有届中任期内负责人出缺时,可以重新选举、可以上级指派(如果确有必要)。上级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应慎重。参考《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第三次修订本)》P197.
来自:  12371网友7ck4p0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0gr72j  2022-09-15 06:52
中央组织部组织一局编著的 《 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 ( 第三次修订本)P316:新成立的基层党组织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暂不具备选举条件的,也应在1年内进行。
超过了一年,后面应该怎么办?上级是否应撤销任命、另派他人组织选举?
来自:  12371网友7ck4p0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7ck4p0  2023-08-31 17:54
《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第三章 公开的程序和方式 第十六条:党的组织应当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在党内公开的,一般采取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在局域网发布等方式。向社会公开的,一般采取发布公报、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公开栏发布等方式,优先使用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重点新闻网站等党的媒体进行发布。党的中央纪律检查机关、党中央有关工作机关,县级以上地方党委以及地方纪律检查机关、地方党委有关工作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逐步建立例行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发布重要党务信息。
  第十七条:党务公开可以与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方面的载体和平台实现资源共享的,应当统筹使用。有条件的党的组织可以建立统一的党务信息公开平台。
  《条例》列举的公开方式都不排斥任何方式的记录。
来自:  12371网友7ck4p0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7ck4p0  2023-06-03 21:42
  下级党组织届中、任内出缺时,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书记。新设党总支或换届,书记都要经选举再任命。根据:
  1.党章第十三条:“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2.《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十八条:“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一般应当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补选。
  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3.《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一条:“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4.《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八条规定,在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委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动下级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其数额在任期内一般不得超过常委会委员职数的1/2。
来自:  12371网友7ck4p0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7ck4p0  2022-07-05 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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