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经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是可以参加审议表决预备党员是否转正的党员大会的
来自:  艾琳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fpsdih  2023-12-20 16:35
任期内退休,职务自动解除了,不需要请辞,上级具有审批权限的党组织直接解除职务即可。
党支部书记出缺,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上级具有审批权限的党组织直接任命党支部书记,到党支部任期届满时再进行换届;另一种是请示上级具有审批权限的党组织同意后,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后,再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书记,并报上级具有审批权限的党组织审批。
来自:  艾琳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vm6duz  2023-12-20 16:50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四条   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也可以由本部门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担任。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选派党员干部担任专职党支部书记。
来自:  艾琳6个回答提问者:  高举杯赞歌唱  2023-12-19 17:52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五条 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使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如果不是联合党支部则可以,但前提是每个机构的正式党员都不足3人。《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四条  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来自:  艾琳8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gd17r9  2023-12-19 17:47
基层党委审批通过后,转正时间是2020年12月26日。
来自:  艾琳1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h2whvv  2023-12-19 18:10
不符合。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来自:  艾琳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v5p9eq  2023-12-20 04:30
上级党委已批准撤销党支部,成立党总支,选举工作具体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上级党委指派专人负责党总支选举工作,召集党员在党员大会上集体研究选举的各项工作,包括候选人推荐、选举办法等。第二种是党总支申请成立选举工作筹备领导小组(设置组长、组员),负责选举的各项工作,上级党委研究同意后,由筹备领导小组召集党员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

在日常操作中,第二种更容易操作,第一种每次议事都要召集党员,之所以是党总支,党员人数都在50人以上,现实不好召集。

来自:  艾琳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p96rxb  2023-12-15 17:24
未满28周岁,已加入共青团的,政治面貌是团员;未加入共青团,政治面貌为群众。
已满28周岁退团的,且未加入任何党派的,政治面貌为群众。
来自:  艾琳8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xcowso  2023-12-18 14:28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条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因此问题中提到的均应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按期换届。
来自:  艾琳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hvs5xb  2023-12-18 01:2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