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1,按照流动党员通常指的是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一般认为是3个月以上)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在您的情况中,虽然您已经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但组织关系尚未完成转入手续,并不完全符合流动党员的典型定义。
2,关于党费补缴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党员应当按月交纳党费,即使组织关系发生变动,也应当及时交纳党费。未办理转入,组织关系仍在原党组织,可继续在原党组织补交党费,也可在转入方党组织补交党费。建议尽快与双方党组织沟通并进行处理。
来自:  蒋忠武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5pjaag  2024-05-13 14:13
社区党支部在一般情况下没有直接权力去人社局查询党员的档案资料。这是因为党员的档案资料属于个人隐私,受到法律保护,并且通常由相关的党组织或人社部门进行管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社区党支部需要查询党员的档案资料以进行党员身份核实、组织关系转接或其他相关事宜,可以通过以下程序进行:1,社区党支部需要向所属的上级党组织提出查询党员资料的请求,并说明查询的目的和理由。2,如果上级党组织同意查询,社区党支部会联系当地的人社局,并说明查询的目的和已经获得的上级党组织批准,3,社区党支部需要向人社局提供必要的材料,如介绍信、查询函、党员名单等,以便人社局核实身份并查找相关档案资料,4,人社局在收到社区党支部的请求和必要材料后,会进行审核,并在确认身份和查询目的后,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档案资料的查询。
来自:  蒋忠武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y44apk  2024-05-13 14:18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因此,在确定发展对象时,党组织会综合考虑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情况、考察结果、群众意见等多方面因素,并经过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的讨论和决定。这个过程并不是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发展对象,而是由党组织根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确定。
来自:  蒋忠武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8htsxv  2024-05-13 12:44
入党培养人、入党介绍人和入党谈话人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是同一人。参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来自:  蒋忠武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h5qdzs  2024-05-13 11:49
建议联系系统管理技术员或者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进行处理。
来自:  蒋忠武2个回答提问者:  刘海龙  2024-05-13 11:43
建议找原党组织,对你的现实表现、为何从入党积极分子到成为预备党员不足一年等情况,作出情况说明,认定党员身份。
参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来自:  蒋忠武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b8bh4q  2024-05-13 11:39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建议与居住地党组织多沟通,实在不行找上级党组织进行反映协助处理。
来自:  蒋忠武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aprrog  2024-05-13 10:33
一般来说,机关党委是在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成立的党的基层组织。在公立医院中,虽然党员人数众多,但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设立不领导业务工作的机关党委并不符合相关规定。
来自:  蒋忠武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3dzdio  2024-05-13 10:27
没有明确规定限制。
来自:  蒋忠武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v0unhf  2024-05-13 10:26
九三学社社员的一般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按照有关规定,对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民主党派的一般成员,只要他们具备中共党员条件,就可以按照党章规定为他们办理入党手续。民主党派成员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不要求他们退出原来的党派,他们可继续参加原党派的活动和工作,但必须编入中国共产党的支部过组织生活。
担任民主党派各级领导职务的,应按照中央有关规定适当加以控制,鼓励他们留在党外工作。这样做有利于巩固和发展革命的爱国统一战线。如个别需要吸收入党的,应该由同级党委审议后,先征求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的意见,然后按照党章规定办理入党手续,报上级党委审批。
来自:  蒋忠武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mwdrpg  2024-05-13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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