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重叠,就是不重叠,不应把两个会议混为一谈。即便人员相同,所商议的内容也应符合所在层级,也应该分别召开会议。
增补支委和成立、换届选举的流程基本一致。需要两请示一报告。(开会请示,候选人请示,报告结果。)
你未免职,而实施方案里写的是“不得提拔”,两者不冲突。
你这里影响期时间是不是写错了?
你这里影响期时间是不是写错了?
肯定是不能直接再开了。党章关于自行脱党还有后半句,“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如果开介绍信,我考虑是否需要恢复党籍。
如果开介绍信,我考虑是否需要恢复党籍。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 第九条: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这里要注意最后一句。
我推荐由原支部接手工作的支部,或原支部上级党委或总支,恢复党籍,说明情况,补交党费,转出组织关系。
当然这里要看工作原因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党员个人投机取巧,是否需要进一步进行批评教育。
如果确实是由客观因素引起了,原支部所在单位应对党员负责。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这里要注意最后一句。
我推荐由原支部接手工作的支部,或原支部上级党委或总支,恢复党籍,说明情况,补交党费,转出组织关系。
当然这里要看工作原因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党员个人投机取巧,是否需要进一步进行批评教育。
如果确实是由客观因素引起了,原支部所在单位应对党员负责。
一般由书记主持,或者书记委托副书记代为主持。这里要注意书记委托和副书记直接召集的区别。
常见的说法是:
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民主评议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可不列入评议对象;支部党员大会在讨论通过拟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和表决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意见时,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收到留党察看以上的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或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出的。
没有正当理由都必须自觉参加,如有正当理由可以请示党支部。可以以书面的形式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参与民主评议,但是一定要有说明。请假必须经党支部书记同意,有请假手续和说明。
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民主评议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可不列入评议对象;支部党员大会在讨论通过拟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和表决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意见时,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收到留党察看以上的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或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出的。
没有正当理由都必须自觉参加,如有正当理由可以请示党支部。可以以书面的形式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参与民主评议,但是一定要有说明。请假必须经党支部书记同意,有请假手续和说明。
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我想这里主要考虑两个机构的工作内容,假设一个支部书记,是否能对两个机构的工作把握大局方向?支部书记能否对两个部门的工作都进行方向性的指挥?如果只是结构上的挂靠,推荐成立独立党支部。
希望回答能有帮助。
希望回答能有帮助。
民主生活会对象是领导干部。可参照《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本规定所称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是指县以上党的各级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委员,党组(党委)成员,以及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含人民团体)的党员领导干部。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的党组(党委)成员,执行本规定。
所以说看参会人的身份,如果符合身份就要召开。
所以说看参会人的身份,如果符合身份就要召开。
理论上不可以。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第三条
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工作。
近姻亲关系:姻亲是指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关系。近姻亲主要指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第三条
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工作。
近姻亲关系:姻亲是指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关系。近姻亲主要指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