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并无必须加盖支部章的硬性要求,但原则上必须是支部进行政治审查,所以需要支部的公章,你的原单位出于没有设立支部的考虑加盖两个公章,新单位应给予理解。新单位和旧单位的理由都是成立的,各自在不同的立场提出不同的要求,新单位肯定要保证接收的材料没有问题,旧单位则认为年代久远且合规无需证明。
这种情况下可以协调先将党员关系转入,然后再讨论党员档案的存放问题。另外是否有可能向负责党务的主管或主任说明情况,并将原单位党务人员的号码提供给新单位,他们之间能对接上问题就不大了。
这种情况下可以协调先将党员关系转入,然后再讨论党员档案的存放问题。另外是否有可能向负责党务的主管或主任说明情况,并将原单位党务人员的号码提供给新单位,他们之间能对接上问题就不大了。
在毕业前就是预备党员的话,毕业时应该把关系转出来,在后来所在的支部转正。是不是学校完全没给你走转出的程序?可能需要咨询原来学校的组织部,请他们查询是否有接收你为预备党员的记录,以及是否有转出。另外,这个情况已经相当于自动脱党,如要入党就需要说明情况重新培养了。
一起开是没问题的,就是注意会议记录应该要一段一段分开记好。
既然程序合规,怎么会三份材料都在同一年完成,这个情况如果说不清楚确实无法认定。建议到改编后的队伍找到上级领导反馈情况,并附上当时的介绍人和书记的说明,请求原单位为你补上入党程序,再到县委认定。
主题党日每月一次,一般在实际操作中都会与其他会议行程一同完成,提高效率,可能是因此你们的支部都定在工作日,实际上没有规定必须在工作日开展。
不需要,参与组织生活要在自己所在的支部进行。但如果毕业后档案转回家,就要在村里参加了。
查找党员档案不应该是党员个人的工作,一般是负责管理档案的部门做。各省都在逐步建立电子档案,但九千万党员,有的在偏远地区信息不发达,有的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统筹起来不是一朝一夕的工作,不是说简化就能简化,必要的程序性工作还是要做的。
请求学校组织部出具一份说明,把你写过两份入党申请的情况说明清楚,确定身份,然后补上最早的那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