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首先要了解掌握3年多仍未发展成预备党员的原因,如果是该同志各方面条件不具备,则应重新申请入党。如非本人因素导致,且本人思想政治等各方面经考察均较为优秀,可考虑继续培养。
来自:  撞雨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6r7bd5  2022-05-18 13:35
长期居住街道党组织不接收该党员组织关系是错误的。在街道接收前,原党支部仍要做好该党员的管理教育等工作,同时,党组织要一如既往关心关爱关怀该同志,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来自:  撞雨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9cq4y7  2022-05-18 14:07
从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开始之日起,一季度汇报一次。鉴于在具体工作中,党支部都是按一年四季的划分拟定工作计划,进行工作安排,建议5—6月份做第一次汇报,以后,7-9月份一次,10-12月份一次。
来自:  撞雨1个回答提问者:  诸葛77  2022-05-18 14:08
原党组织停止发展的原因是什么?
重新申请入党,按照入党申请人提交入党申请书,群团推优,确定积极分子等发展党员规范流程按程序开展。
来自:  撞雨1个回答提问者:  一只乱起名的虫  2022-05-18 14:39
7人包含在内。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六章 党支部委员会建设 第二十条规定“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据此,加上副书记1名,共5人。请教,支委委员7人,是怎么分工的呢
来自:  撞雨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hhl4fr  2022-05-18 15:46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四条规定“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同时,第五条规定“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成立联合党支部”。可见,有正式党员3人即可成立党支部。
来自:  撞雨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wtuxq4  2022-05-19 15:52
必须逐个研究,逐个通过
来自:  撞雨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gcmz3v  2022-05-19 12:22
党支部的设立与撤销都必须经由上级党组织批准。您所说的这种情况不能撤销。
不能因为没人管理一撤了之,应该做的是强化指导、管理。首先要抓好党支部书记。
来自:  撞雨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vpni2y  2022-05-19 14:29
调整前,仍然积极主动参加所在支部的各项活动,做好相关工作。同时,积极主动向支部汇报,与相关党务工作人员沟通,尽快调整。
来自:  撞雨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210vqn  2022-05-19 17:27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第六章 党支部委员会建设
第二十条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您可以对照自查。
来自:  撞雨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83iokc  2022-05-20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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