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党支部,转到社区是不妥当的,况且,目前社区都是党委了,必须将你转到最基层的党支部。
上述名称不妥,应当为“中共淮南市谢家集区望峰岗镇舜峰社区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或者是“淮南市谢家集区望峰岗镇舜峰社区××党支部”。
来自:  河北沧州闫浩胜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z62va3  2023-05-08 12:44
由上级党委任命,另一名支委不受影响。
《支部工作条例》第24条,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因此,原老总一般也为党支部书记,调动工作后,新任老总可由上级党委直接任命,其支部成员就是保持不变的。待支部届满后,必须进行选举。
来自:  河北沧州闫浩胜5个回答提问者:  安澜2000  2023-05-08 13:44
除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要求再开具学校盖章的表现证明和入党联系人盖手印的个人意见等资料是不合规的。
对于接收的党员,各级党组织要注意甄别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真伪,基层党组织还要查阅其党员档案,但要求再开具其他证明材料是不符合规定的。
来自:  河北沧州闫浩胜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t0c5eo  2023-05-08 14:19
1名党员可以担任2名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
党建读物出版社出版的《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政策解读”部分要求,一名正式党员不宜同时担任几名发展对象的培养联系人。党支部在指定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时就要注意。这里的“几名”一般是批三人及以上,因此,1名党员担任2名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是允许的。
如果是因为党支部正式党员减少到不足3人时,不能讨论接受预备党员,这种情况下,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也受到了限制。
来自:  河北沧州闫浩胜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6pncnu  2023-05-08 14:23
每半年至少写一次思想汇报比较合适。
依据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对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由原就读高校或者工作单位党组织保留其组织关系,每半年至少与其联系1次。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返回后按照规定恢复组织生活。所以,其他出国的党员可参照这条规定执行。
来自:  河北沧州闫浩胜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fblqs7  2023-05-08 15:25
刻错章的问题严重,但错章盖到入党志愿书这个问题不严重,可以重新补盖一个正确的章。支部大会实际已经召开,基层党委已经研究通过了,入党程序正确。
来自:  河北沧州闫浩胜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p62zst  2023-04-30 23:54
如果你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有关材料转到了户籍所在地的村党支部,并由村党支部继续进行培养,则是入党积极分子阶段;如果没将有关材料转过来,也没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则不属于任何阶段。
来自:  河北沧州闫浩胜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adihrk  2023-05-01 15:50
不行,预备党员不能作为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其依据:《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九条,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来自:  河北沧州闫浩胜9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hp0psi  2023-05-02 14:08
通知已经转正成功,说明当时已经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履行了转正手续。
鉴于此种情况,应当由党支部与基层党委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情况进行调查,可通过查阅会议记录、走访当事人等方式进行了解,确属履行了正常程序,但没有记录到《入党志愿书》的情形,可由党支部与基层党委做出确认其正式党员身份的决定,填入《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栏目。其要素:一是描述调查过程中当时的实际情况;二是调查组的意见;三是现在支部大会同意其正式党员身份的意见和决议;四是落款时间为当前召开支部大会的时间。
来自:  河北沧州闫浩胜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wlut0d  2023-04-29 08:02
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回函的落款时间可以落在节假日。
应当实事求是的落款,是节假日出具的政审材料即落节假日。有些单位节假日不休息,正常办公,落款为节假日没有问题。
来自:  河北沧州闫浩胜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5y4j50  2023-04-29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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