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可以开具,政审对象的范围不是只针对党员。
来自:  12371网友喵帕斯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yq4bge  2020-06-19 09:22
请你详细说一下自己的身份,到底是积极分子还是已经发展为预备党员还未转正(避免你疑惑,以是否经历了在支部大会上对你预备进行表决为准);
第二,你的学校和单位是否在一个省内,党组织级别关系说清楚。
来自:  12371网友喵帕斯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9qc457  2020-06-17 11:04
你的党员档案材料除了开始需要你填写的部分,本就不经你手,材料丢失需要告诉你应补办哪些材料和具体流程。

材料的确需要你去补,这里的补一般是指补领《入党志愿书》和补办一些列的证明材料,因为材料全部丢失,再去按照流程补走是不现实也不符合规定的,补办的证明材料一般包括:
个人的情况说明;
入党介绍人证明2份;
入党时所在支部支部书记证明;
入党时所在党支部大会通过你为预备党员意见、转正意见记录;
入党时你所在党委通过你为预备党员意见、转正意见记录。
如果有当时来到医院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等其他能够证明你党员身份的材料复印件更好。

以上材料均需所涉及人员签字、复印件需要复印人员签字并记录何时何地复印,并全部需要加盖你现在所在基层党组织印章,再通过你的党组织上报到上级党委,一层一层上报到组织部,才能看是否能给你补领这个材料。如果上级最后同意,这些材料原件是需要作为证明材料存到你的档案中去的。所以材料可以多准备几份,以备上级党委要留存备案。

以上供你参考。
来自:  12371网友喵帕斯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z53y1h  2020-06-15 10:29
我觉得学校这个操作有点迷,即使你毕业了,未确定工作单位期间组织关系还可以在学校暂存不超过2年,这期间你依然是该校党组织中的一名党员,如果非你本愿不参加组织生活,学校党组织是应该对你负责的。
个人观点。
来自:  12371网友喵帕斯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fjcyjg  2020-06-04 13:41
党员档案和人事档案一般是在一起的,但是你的组织关系可以是随着你走的。如果你在新的支部也是在你新的单位,是长期固定的,建议把档案一起转接过来。如果只是转接组织关系,因为现在转接组织关系是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需要上传《入党志愿书》pdf,可以询问你新支部是否愿意接受这种核查方式。
来自:  12371网友喵帕斯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z1ynce  2020-06-05 09:23
http://wenda.12371.cn/liebiao.php?mod=viewthread&tid=582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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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12371网友喵帕斯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lzu6m2  2020-06-04 20:40
我觉得这个问题不大,你可以直接问问你的拟录取学校确认一下是哪个表。据我所知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党员信息采集表样式都不一定相同,但是如果是系统导出的可能是一样的。
然后你再直接跟你辅导员或者学生支部负责党员组织关系工作的老师联系说你需要这个东西,无论是信息采集表还是信息登记表,学校老师应该会配合提供的。而且你去读研肯定要转出组织关系,这个办理程序也很正常。
来自:  12371网友喵帕斯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tqoikt  2020-06-04 21:11
我有点迷惑你提出的问题,这个你原单位不清楚先给你开到哪里吗。
跨省组织关系转移,你首先要确定你单位党组织的隶属关系,才能确定介绍信怎么开。
从你原单位开出介绍信的程序上来说,
1、省内转接:可以直接在全国党员信息系统完成,基层党委、支部都可以直接操作,一级一级转出;
2、跨省转接:现在系统还不能实现全国转接,所以还需要纸质介绍信。需要你所在党委(党工委)开具到市委组织部的纸质介绍信,同时在系统中将你转出。
(1)党员持党委(党工委)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经核实后,根据党委(党工委)开出的介绍信情况,开出从市委组织部到市外相应有转接权限党委组织部门的介绍信;
(2)党员持市委组织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外相应有转接权限的党委组织部门,该组织部门开出从组织部门到转入党委(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3)党员持市外有转接权限党委组织部门介绍信到转入党委(党工委),该党委(党工委)根据介绍信情况,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转入支部的介绍信;
(4)党员持转入党委(党工委)开出的介绍到转入支部报到,支部将你录入系统,并填好回执寄回原单位。

你提问中说需要天津省级党委开具,天津是直辖市,天津市委组织部就有开具权限。你应该确定你原单位党组织所属级别,再确定介绍信先开到哪里,如果你单位是市属,那可以直接开到市委组织部。
来自:  12371网友喵帕斯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kxu7wy  2020-06-04 17:38
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第十九条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对于比例好像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支部上交党委的党费,党委要按照一定的比例上缴和下拨,如果一定要比例的话可以参考下拨党费人均额度(年度)。

仅供参考。
来自:  12371网友喵帕斯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h1wvgk  2020-06-03 11:29
想问一下,如果您当时在家乡入党,组织关系默认在家乡,那您的组织生活是怎么参加的呢?
来自:  12371网友喵帕斯12个回答提问者:  法不溯及既往  2019-02-02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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