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中,基层党委填写的党龄起算时间开始算起,一般是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通过之日起算。
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
党员应该接受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和所工作单位党组织的双重管理。
一是转到工作单位所在街道或社区党组织;二是转到所居住街道或社区党组织;三是转回户籍地党组织。这些说明缘由都可以转。至于党员管理问题,党员在哪里工作,可在就近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再开相应证明回自己党组织所在地。
支部在划分党小组时,可以根据部门、科室、工作需要等情况划分。划分时对于党内职务无其他影响。但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3名党员(正式党员不得少于1名)。
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待党组织考察半年以上后可讨论发展为积极分子。如超过半年未发展为积极分子,一是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自身情况,如党组织认为你还还不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需继续考察,你就加强自身党性修养,提高对党的认识,积极向党组织做汇报,争取早日入党。二是向党组织重新提交入党申请书。
支部改建成为总支,需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新的党总支委员会(原支部委员也可以被选举),报上级党组织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