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请示上级党组织同意,可扩大参会范围召开民主生活会,参会范围一般扩大到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扩大参会的人员对班子成员提出批评意见,但不开展自我批评,扩大参会具体人数根据实际自行把握。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所以2020年4月10日后支部才可以开展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等工作,所以2020年4月11日党支部就通过支部会议拟确定为发展对象是不合规的。(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不是支部会议通过的时间,应该是党委会开会通过的时间)
党委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时间到支部召开支部会议确定为预备党员的时间间隔没有具体要求
所以2020年4月10日后支部才可以开展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等工作,所以2020年4月11日党支部就通过支部会议拟确定为发展对象是不合规的。(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不是支部会议通过的时间,应该是党委会开会通过的时间)
党委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时间到支部召开支部会议确定为预备党员的时间间隔没有具体要求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党支部应当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贴近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开展志愿服务等。没有要求按照入党誓词宣誓、党员学习、开展活动的流程走,根据具体的主题党日活动主题,灵活机动安排流程就可以,关键是让党员在主题党日活动中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