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党组织会议研究讨论是过程,党组织会议讨论研究决定是结果
来自:  江西宏泰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ajuxap  2024-04-25 08:53
党纪政纪处分解除的同年度不可以评优,跨年度的可以参加考核评优
来自:  江西宏泰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4kq79g  2024-04-25 08:54
基层单位党组织通常应该是到上级党组织处领用或由其配发。
来自:  江西宏泰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bpqueh  2024-04-25 09:28
上级党委可以进行谈话或考察
来自:  江西宏泰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nhl00g  2024-04-24 10:07
只要不是提前转正,这个“推迟转正的批复时间”应该是属于工作瑕疵,应该对你党员身份没有什么大的影响
来自:  江西宏泰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0xiluy  2024-04-24 10:38
不可以,不是你公司的党员,在新公司支部是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的。
来自:  江西宏泰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cnlyq7  2024-04-24 10:42
   1、由于入党申请人的情况各不相同,党组织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需要一定时间,因此,《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从接受入党申请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要求未作出具体规定。实际工作中,各地各部门对这个时间要求的掌握也不—样。为加强对入党申请人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进一步端正他们的入党动机,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才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入党申请人能否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不能由党委或党支部的个别负责人指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一般有以下程序:

  (1)釆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从入党申请人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2)党支部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

  (3)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充分讨论,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

  (4)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有关情况报上级党委备案。
来自:  江西宏泰9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l8cw4c  2024-04-24 10:43
理论上,党纪学习教育的主要对象应该是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基层普通党员,因为纪律条例的主要管理约束、处分对象特征就是具有党员身份;对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没有作出明确要求。
来自:  江西宏泰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36ve1j  2024-04-23 19:56
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相关规定,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所以,既然2022年7月份参加工作(有单位),就不应该在2023年3月份向户籍地提交入党申请书;至少也要在2024年2月份离职回户籍地后才可以。
来自:  江西宏泰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mwnpn6  2024-04-23 20:59
个人认为,如果是应邀授课的老师,给予相应适当的“劳务”报酬,是合情合理的。
来自:  江西宏泰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jv106g  2024-04-23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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