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不可以盖单位公章,应该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核盖章。
来自:  shuiyunyunjian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1xte6o  2019-05-28 15:00
按照有关规定,你已经丧失一个共产党员的资格。可以先去原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单位,也就是毕业时的党组织查询一下,你是否还有党籍。如果是停止党籍,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恢复党籍,如果已经除名,应该重新申请入党。
来自:  shuiyunyunjian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a8evkg  2019-05-29 00:12
首先,目前交纳党费交纳主要依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 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所以交纳党费是有文件规范的;
其次,交纳党费和党员是否有收入、是否有固定收入、收入多少有关,和军队自主择业干部的身份无关。您的收入有多少,交纳的党费标准也有不同;
第三,自主择业干部,如果是按月领取工资的,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如果是不按月领取工资的自主创业人员,每月以上个季度纯收入为计算基数,收入情况由自己如实向党组织申报。
第四,交纳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来自:  shuiyunyunjian4个回答提问者:  请论语  2019-05-28 15:42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实行年薪制党员,年初核算基数,年内一般不变动。不变动的意思,不是说每个月都应该一样吧。单位在核算的时候,就应该考虑到每个月预计发放的工资数额,进行核算。每个月的工工资发放的一样,每个月交纳的党费也应该一样。绩效兑现的一个月或者几个月,应该按照实际领取的工资来交纳党费。
来自:  shuiyunyunjian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o6ena7  2018-12-10 11:00
要看你目前是失业还是就业状态。失业的、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党员,每月交纳0.2元即可。有工作的,固定收入的,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来自:  shuiyunyunjian个回答提问者:  匿名  1970-01-01 08:00
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按照规定,基层党组织应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查,你未满18周岁递交入党申请,明显不符合要求,基层党组织不应接受。等你满了18周岁,再递交比较合适。
来自:  shuiyunyunjian个回答提问者:  匿名  1970-01-01 08:00
由于入党申请人的情况各不相同,党组织对其培养和考察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从接受入党申请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要求未作出具体规定。实际工作中,个地方各部门对这个时间的掌握也不一样。为加强对入党申请人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进一步端正他们的入党动机,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才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摘自党建读物出版社《发展党员工作手册》。
来自:  shuiyunyunjian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t0gd8e  2018-07-11 15:29
首先,离职后,原单位要求把组织关系转走这是对的,但是在组织关系未转走之前,就拒收党员党费,这是不对的。原单位党组织应该积极帮助、指导党员办好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二是,有工作的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往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应转往工作单位所在地党组织,这个党组织并不一定是工作单位所在社区党组织。全国推进“两个覆盖”工作以后,各地区都依托不同方式为没有党组织的非公企业建立了相应的党组织,其目的就是接收在这些非公企业工作的党员,你工作的单位具体属于哪个党组织覆盖,应咨询当地党委(党工委)或者区委组织部门。失业的、或者自由职业者,可以转往居住地党组织。
三是,鉴于目前这位网友的实际,建议 拨打12371(前面加省市区号)党员咨询服务热线,或者工作所在地组织部门电话,寻求帮助解决,尽快落实好组织关系归属地。
来自:  shuiyunyunjian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sv9q3o  2018-05-30 16:37
您的提问有点模糊。您找不到接收您的党组织,那么您现在的组织关系在哪里?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您的口袋里,还是已经转到了您的户口所在地?
首先说您现在的组织关系在哪里?您在毕业后已经把组织关系提交到户口所在地,户口所在是否接收?也就是户口所在地是否把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回给您原来的学校党组织?如果您的户口所在地接收了您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已回执给您原来的学校,那么你的组织关系在户口所在地。如果只是提交,户口所在地没有接收,那么你的组织关系还在原来的学校。
关于现在组织关系的处理。党章规定,党员的预备期一年。看您介绍的情况,您已经4年没有过过组织生活,应该也是没有缴纳过党费,其实已经不再具备转正的条件,对此,您应该首先查找主观上的原因,对此作出深刻的反省和检查。同时,应该可以向现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说明情况,取得党组织谅解。如果党组织同意重新进行考察,再行考虑组织关系转移事项,如果不同意,其实您已丧失党员资格,不存在接收与否的事情。
来自:  shuiyunyunjian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l1rzx2  2018-05-18 09:41
党员因私(探亲、治病、求学、就业、旅游和其他非公务活动)出境前应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并办理保留党籍手续。党员未经所在党组织批准出境的,超过6个月,作自行脱党处理。出境期间,暂不缴纳党费,应以适当方式保持与党组织联系。回国后3个月内向党组织提出恢复组织生活申请,经审查恢复组织生活的,补缴出境期间的党费。
如您所述的这位党员,如出国定居的,应按照规定程序停止党籍,不存在强制停止党籍的说法。如果是有正当理由的,可让其补办出国保留党籍手续,回国后再行处理。至于是在您单位还是在党员出国前居住地、户籍地办理保留党籍手续,根据各地方规定执行。
来自:  shuiyunyunjian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txpqt6  2018-05-18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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