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基层组织书记、副书记的产生,须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的,所以,这种情况还是要看上级党组织是如何安排的。
如果已经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上级党委在书记调离的情况下,副书记应该可以主持召开党委会研究审批预备党员。
依你表述的情况看,你是过了转正期之后才进入新单位的,这样,就应该是在原来单位的党组织办理转正手续。由于你组织关系已经转入新单位党组织,因此建议你征得现单位党组织同意后,要求原单位党组织为你补办转正手续。如果原单位党组织不予补办,只能向两个单位党组织的共同上级党委的组织部门申诉,请求协调解决。
党员人数较少的党支部一般支委会由三人组成,其中一人是支部书记,另有两人担任支委,而支委会一般须设组织、宣传、纪检三个委员,这样就需要兼职了。所以,一般来说尽量不兼职,但是,像上述情况只能兼职。既然兼职,那么是组织宣传一身兼、宣传纪检一身兼、组织纪检一身兼,就要看具体情况了,不必刻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