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据实研判,可沟通上级组织部门或纪检部门等确定。  
  个人觉得主要看看当时是否存在主观故意等情形,在根据核实调查情况,研判后续处理。

来自:  求学者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62zleb  2022-05-12 13:23
沟通要求的党支部或有权限上级党组织,按要求出具。
来自:  求学者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85oaw8  2022-05-14 21:18
互联网查不到,找发展你的党组织,核实转接情况,在最后接收的组织处核实。
来自:  求学者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iwtd27  2022-05-15 15:55
  第一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 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八条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来自:  求学者8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7zyqno  2022-05-16 16:22
  没有党组织接收说明原党组织转出失败,组织关系还在原党组织,建议商学校党组织。
来自:  求学者8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xz8yhz  2022-05-16 15:22
可沟通上级有权限党组织统一划转,或者重新递交,都可以
来自:  求学者8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bomqvd  2022-05-16 17:55
  不管你是普通还是还是特殊,认为有问题可向所在的发展党组织反映,反映确有问题且组织不处理可向上级党组织或院党委反映,或者校纪检部门。
  反映前可以熟悉一下发展党员的相关文件和问题解答,熟悉一下业务流程,确定是否真的有问题。https://www.12371.cn/special/fzdylc/
来自:  求学者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ft6vil  2022-05-07 16:22
  一般地方(省)都有事业单位人员考核的有关规定,建议对照其中的收行政处分和党内处分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一般明确了受党纪处分的考核相关规定,具体可以商地方考核管理部门。
  举例:XX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
  (十)受行政处分和党内处分人员按下列办法考核:
  1、受行政处分的:
  (1)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等次;
  (2)受记过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解除处分的依据;
  (3)受记大过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4)受降级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但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5)受撤职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2、受党纪处分的:
  (1)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2)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3)受撤销职务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年度考核,按规定条件确定等次;
  (4)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受留党察看1年处分的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留党察看2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5)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6)涉嫌违犯党纪被立案检查的,可以参加年度考核,但在受检查期间不确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党纪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给予党纪处分的,视其所受处分种类,分别按上述(2)(3)(4)(5)条规定办理。
  (7)受党纪处分同时又受行政处分的,按受党纪处分的情况确定其考核等次。
来自:  求学者1个回答提问者:  沉默是金  2022-05-14 15:43
  总的来说建议呈单位党委和党组织研究,并沟通考核管理部门作进一步确定。   
  不知道具体内容,不发表个人其他观点。就考核而言个人意见:按照考核相关规定,仅从1998年4月8日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的字面理解。你可以这么说。
  但2021年的考核还得联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考核有关规定,以及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处理规定,行政方面等处理方规定。
  举例该同志处理事项为发生在2021年,单位2021年还坚持给他评个优秀?应考虑该事项的性质和影响,具体是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或者其他,这个属于单位考核需要考虑的。有必要可以商纪检部门。考核结果报考核管理部门时,还会作进一步审核。

来自:  求学者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fbzkm2  2022-04-25 22:26
没有工作单位应当转到居住地,有必要和上居委会党组织的上级党组织沟通
来自:  求学者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ozcgqg  2022-03-25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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