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关系未落到接收党支部的话,肯定还在原单位,原单位需要为你办理停止党籍手续。一定要确定办理了,不然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就要自行脱党了。
《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里应该有一部分规定,可以参照一下。
企业人员党员不定期/非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比如某个人为公司工程建设立了大功,企业给予他个人或者团队特殊贡献奖,就属于不定期、非普遍发放的绩效工资。多劳多得的计件奖金,也很明显不属于普遍发放的奖金,不需要列入缴纳基数 。
但根据企业年底业绩发放的年终奖,或者每季度每月都发放的奖金属于定期且普遍发放的绩效工资,肯定是要列入缴纳基数的。
但根据企业年底业绩发放的年终奖,或者每季度每月都发放的奖金属于定期且普遍发放的绩效工资,肯定是要列入缴纳基数的。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
http://wenda.12371.cn/liebiao.php?mod=viewthread&tid=576955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http://news.12371.cn/2015/10/29/ARTI1446105801044726.shtml
http://wenda.12371.cn/liebiao.php?mod=viewthread&tid=576955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http://news.12371.cn/2015/10/29/ARTI1446105801044726.shtml
最准确的查找方式是,请保管档案的人事部门查询个人档案,查看入党志愿书上支部接收你为预备党员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