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并未对职数有何限定。根据第三十二条:
选举单位应根据本条例制定选举工作细则,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在制定选举办法时,按照工作要求,明确好职数就行。
选举单位应根据本条例制定选举工作细则,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在制定选举办法时,按照工作要求,明确好职数就行。
建议联系上级党委或区县级组织部门,不然会影响自己的党员身份,无故6个月以上不缴纳党费,也不参与组织生活的,按自动脱党处理的。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这个时间没有规定,但是某些省份的实施办法里面是有相应规定的,贵州省是不少于3个月。
一般来说,与原党支部联系,确实没法找到的,由原党支部出具相应说明,并盖公章,进行辅助认定。
光看时间上,没有违背中组部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但是提交入党申请书后到确定积极分子时间有点短,在有的省是不符合当地规定的。
这个入党转正的时间问题,一般翻个人的党员档案,里面会有转正的时间的。
最近我们这里也正在开展此项工作,可以持1.党委书记任职文件;2.党委书记身份证复印件;3.党委出具的办公地址证明(加盖党委公章);4.党委公章去编办可以办。
县级及以上都设有12380举报电话(网站),主要受理反映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选人用人,以及领导干部政治、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问题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