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是没有这个规定。但是通俗上来讲,党员在转正前一周内向支部提出转正申请,支部召开支委会审查和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之后才进行公示。所以,可以理解为预备期满后。
一般来说,党员登记指的是发展对象成为预备党员时,填写的预备党员登记表,同时发放入党志愿书,建立党员纸质(电子)档案。
你提的工作细则是2014年中组部发的,当时规定党组没有审批党员的权利。但是党章是去年十九大重新修改的,已经赋予了党组这项职权。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一般来说,党支部有没有把你列为积极分子,都会告知一声,党组织的这种做法明显不符合规定要求。
一般来说,党支部有没有把你列为积极分子,都会告知一声,党组织的这种做法明显不符合规定要求。
志愿书上有涂改痕迹,接收地有权拒绝,需找原党支部出具相关证明,或在修改处签字加盖支部公章表示认定。
在我印象中,发展党员的资料盒最外面就有材料目录,每项都勾上,就代表已经资料齐全,你所说的这种设计感觉和这个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