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这种情况只能按党章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在2016年的时候,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一次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中就指出了相关情况,可以去查阅当时的通知。
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里面有详细罗列。因为有要求不能上传互联网,所以没有罗列具体。
可以。通过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保持一支数量较多、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把更多的优秀分子团结凝聚在党组织周围,才能为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提供丰富的源泉,从而实现好中选优,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不可以。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规定,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六个月以上的,一般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
如果党委是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是可以的。需要注意的是:入党积极分子只需报上级党委备案即可,不需要书面批复。但发展对象需要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上级党委备案同意的时间即为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作为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和共产党员更应该自觉执行。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已接受处罚的人员申请入党,要经过党组织较长时间(从递交入党申请书之日算起,至少五年时间)的考验。经过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确实对实行计划生育的重要性有了正确的认识,一贯表现较好,具备党员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吸收其入党。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及此前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1990年颁布)均在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申请。”依据这一规定,普通高校在校学生,申请入党必须向所在学校党组织递交申请书,不能在其他地方吸收入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