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七条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如果确有原因,党支部未能在一个月内开展谈话,一般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上级有明确要求,需要对此进行书面说明,则由党支部出具情况说明即可。
来自:  桃子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gxhuts  2021-04-19 11:20
预备党员无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故,通常在参加民主评议时,是以发言为主,不涉及投票问题,当然也不参与对其它正式党员的投票测评。
来自:  桃子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ds0cti  2021-04-19 15:47
向该学生党员原所在院系党支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如根据其本人申请入党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会议记录或公示、在校期间综合表述等情况,出具书面认定材料。
来自:  桃子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rxdsrc  2021-04-19 12:01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九条: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如果在预备党员上级审批手续还未完成时,工作调动,可能会影响上级党委审批。

来自:  桃子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skffu9  2021-04-19 14:38
政审是需要对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政审。岳父母通常是纳入政审范围的。
来自:  桃子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03em4i  2021-04-19 11:33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章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第十四条 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即,通常是在确定了发展对象后,就指定入党介绍人。
来自:  桃子10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rnscvy  2021-04-19 15:12
入党申请人本人,通常不需要参加确定自己为积极分子的党员群众座谈会。由党支部指定专人,如支部委员负责召集、主持、记录即可。
来自:  桃子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rnscvy  2021-04-19 15:09
一、确有需要的情况下,建议首先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按前期合作协议或相关规定,提请相应的会议研究),参照哪一级规定来办理党组织建设相关的问题。
二、确定后,再来考虑党组织关系的归属问题(由哪一个股东管理均可)
三、参照某一上级党组织文件要求,如第二大股东的上级机构:省政府国资委党委对于党建入章的要求或文本指引,经三方会议研究一致后,按登记备案要求的,办理党建入章,同时设置若干党组织规范化的管理制度,如确定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制度如何具体执行等。
四、至于后续如何将党建与公司经营融合,就需要党组织多多参与公司治理,认真履行相关制度,加强监管,开展系列活动,如党员先锋队、党员攻坚队、党员群众结队帮扶等,解决一个个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来自:  桃子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3l8jpo  2021-04-15 11:47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九条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按照此规定的表述:“一般”即是没有极其特殊的情况下,均是不能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所以新单位党组织严格审查是有依据的。
来自:  桃子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etmfzb  2021-04-15 18:11
您是2018年提交的入党申请书,应当按《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规范执行,对于未满18岁的情况,现在多数情况下,是不认可的,需要在年满18周岁后,再重新提交入党申请,建议:重新提交一份入党申请书,再开展后续培养。不然本次发展后,再转入其它党组织时,相关手续更加麻烦,到时再重新入党更加得不偿失。
来自:  桃子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4a6tjv  2021-04-15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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