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跨省的组织关系转接,是需要通过纸质三栏介绍信进行转接,还请向原所在党组织咨询。
来自:  桃子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nw384d  2021-09-14 14:41
非党员可以列席相关会议(通常是支部邀请参加,如果是入党积极分子是可以参加,并可以适当发言)
来自:  桃子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3hv1ho  2021-09-14 17:27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 第九条: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来自:  桃子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7100ug  2021-09-12 14:03
将本人入党积极分子相关的材料 ,如入党申请书、谈话记录、考察材料 、公示材料、思想汇报等相关材料一并封存,交由现单位党组织接续考察、培养。
来自:  桃子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x7lr90  2021-09-13 08:22
党内对具体时间没有明确要求,如是在成为发展对象一个月内参加培训,还是两个月,还是半年内均没有具体的规定。应当结合当地的具体培训工作安排而定,如3月1日确定了发展对象,但是培训是6月1日时,那就需要等到6月才能参加培训,如果是6月20日确定为发展对象,但是上半年培训已经结束,那么就需要等到下半年参加培训,也可能有些培训是一年一次。
    建议您 向上级党组织咨询有关培训具体时间。
来自:  桃子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xl8qil  2021-09-13 09:43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五章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三十二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来自:  桃子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zemk7q  2021-09-13 09:51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建议您,找现在的经常居住地咨询。但因12月又要回重庆,这几个月时间,可能也不会接收。但重庆居住地党组织转入只能在12月份回到重庆后申请,不然无法保证正常参加组织生活。
来自:  桃子4个回答提问者:  做饭大师  2021-09-13 11:00
在组织关系未转接前,只要没有剥夺党员权利,就应当在原单位党组织行使党员表决权、选举权,但因本人已经离职,被选举权的行使可能会存在问题,党委委员提名等不会考虑已经离职的党员。
来自:  桃子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z35sxw  2021-09-13 11:12
对于党员人数超过100人的,是可以成立党委,符合最基本的要求,但是对于离退休党员,多数年龄偏大,不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很多人退休后,长期在外地,不便于管理。多数情况下是划转至社区管理,没有必要成立离退休的党委,如确有必要可以成立党总支,再划分多个党小组,便于就近过组织生活,或采取必要形式,送教上门。
来自:  桃子8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021fbz  2021-09-13 16:54
既然您 提到支部申请调整为党总支,经上级党委批复同意,那么后续开展的就应当是总支部委员的选举,而不再是党支部的换届选举。
来自:  桃子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85nlwq  2021-09-13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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