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党员应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来自:  桃子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zzwi6r  2021-11-05 12:59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 第九条: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来自:  桃子8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cdvxh9  2021-11-05 17:03
可以召开支部大会,研究延期转正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来自:  桃子5个回答提问者:  脑里组织  2021-11-05 11:43
请向您本人所在党组织咨询。
来自:  桃子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395ykm  2021-11-05 09:27
在党组织关系未转接前,请还是在原单位党组织交纳党费。
来自:  桃子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2ppsm2  2021-11-04 14:22
征求意见建议与公示两个都是必需进行的环节,不能以公示替代征求意见。
来自:  桃子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08dzu5  2021-11-04 16:07
在新的细则颁布之日后,还是采用举手表决的形式接收党员,肯定 是不符合规定的,后续组织关系转接时也不会有党员敢办理接收手续。建议您向现单位党组织咨询,必要时请示上级党组织。(一般是不认可党员身份,重新申请 入党。)
来自:  桃子3个回答提问者:  小王子  2021-11-04 17:20
1.因为原发展对象本人的特殊原因,不适合现在发展的,党组织可以重新确定发展对象。
2.新确定的发展对象,应当从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中选拔,并完成有关考察、培训等各项工作
3.后续达到条件的才能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
4.原发展对象,如果长时期不具备接收条件,建议由党组织研究,是否取消发展对象资格或是在下一年度(下半年度)再纳入考察人员范围,重新研究接收事宜。
来自:  桃子6个回答提问者:  陈可乐  2021-11-03 11:12
其实您应当结合党委会研究的事项而言,既然党支部有支部委员会,就应当由支部委员会研究,而非党员大会研究。
来自:  桃子8个回答提问者:  fl_huhu  2021-11-03 11:13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 第九条: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来自:  桃子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awssj6  2021-11-03 11:4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