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隶属关系,基层党组织向同意其成立的上级党委申请。
2.上级党委如有必要,可以直接任命支部书记,但其他的支委委员走的选举。
3.如你所述的情况,我不知道你请示的内容是什么,但是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请示上级是否同意支委委员的候选人初步人选或预备人选,在正式党员大会的时候,经全体党员表决同意才能确定为候选人,才能开始投票选举。此时上级党委是可以批复的,不管他的组织关系是不是在上。
2.上级党委如有必要,可以直接任命支部书记,但其他的支委委员走的选举。
3.如你所述的情况,我不知道你请示的内容是什么,但是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请示上级是否同意支委委员的候选人初步人选或预备人选,在正式党员大会的时候,经全体党员表决同意才能确定为候选人,才能开始投票选举。此时上级党委是可以批复的,不管他的组织关系是不是在上。
如你所述,党员档案确实存在较大问题,应主要由发展你入党的学校党组织出具相关情况证明,目前所在的基层党组织协助出具现实表现、在这么多问题的情况下为什么认可你党员身份,接收组织关系转递的说明等等。
原户口所在的党组织可以对其户口在这里的时间出具相应材料,迁出后的情况应当找现户籍所在地党组织出具。
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纪律作风建设情况等等。
目前只有部分省区可以网上进行转递,建议你联系当地基层党组织。一般情况下,党员要凭借纸质的“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转接。
没有接收单位的话,视作没有转出成功的,原党组织仍负有管理职责。建议和学校多沟通。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一条 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
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四条 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不可以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
不可以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
此种情况从架构上不适宜决策,支部书记兼总经理,既要主持支委会又要决策总经理办公会,不符合权责分离,相互制约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议从架构上调整,当然首先要调整你们的公司章程,要满足具体要求和具体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