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党员大会可以当场评定,如有“平票”等相关争议的,可以召开支委会集体讨论评判
来自:  江西宏泰4个回答提问者:  柒壹小小  2024-01-31 15:09
隐瞒了入党前的错误,本身就是对党不忠诚的实际表现,原则上,对这种人的入党问题,组织上应当本着严格纪律的态度,慎重对待。
建议当地纪监部门介入调查,依据调查结果的事实和相关党章党规的相关规定,有根有据地作出恰当处理。
来自:  江西宏泰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5uc2w6  2024-01-31 15:18
通常应该是支委会之后,召开党员大会之前(因为大会应当公开提交“公示”结果)
来自:  江西宏泰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9hlnab  2024-01-31 16:11
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所在党组织可以根据单位工作实际和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或指定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来自:  江西宏泰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5tmz01  2024-01-31 15:23
只能暂按“中共预备党员”处理
来自:  江西宏泰8个回答提问者:  忆梓轩  2024-01-31 15:47
召开支委会综合考评,集体研究讨论确定。
来自:  江西宏泰9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ckzbd9  2024-01-31 16:32
据表述,既然线下双方党组织已经完成转接(回执单佐证),就不存在组织关系再次转接的问题,系统如果查不到党员信息,可以由苏州方所在党组织去申请完善录入。
来自:  江西宏泰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6vhbk9  2024-01-31 16:50
是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二条 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来自:  江西宏泰0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0t4siy  2024-01-31 17:31
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建议咨询原单位,原单位如果是已经通过支部大会讨论,认定是“自行脱党”或“除名”的,要重新申请入党。
来自:  江西宏泰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20g3v8  2024-01-31 00:04
在原单位党组织完成培训与政审后,工作变动期间,是否将发展资料及时转接到新单位党组织呢?必须是要先厘清责任,才能解决问题。
来自:  江西宏泰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qdxek5  2024-01-31 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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