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新录用公务员可以向工作所在单位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来自:  江西宏泰1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osjivb  2024-02-07 15:57
具体要看举办的会议活动是否切实需要置办摆放名签,如果具备必须要有的刚性条件,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相关规定,应当先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
来自:  江西宏泰5个回答提问者:  光明磊落  2024-02-07 18:07
新单位党组织书记或组织委员可以再与新转到单位的入党申请人进行再次谈话
来自:  江西宏泰9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s38q6o  2024-02-08 08:27
既然组织上已经办理了从全国党员管理系统删除以前党员身份的信息,就应当可以进行新的信息录入。
来自:  江西宏泰8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maev21  2024-02-08 08:32
具体要根据预备党员当事人实际情况来研判,如党组织认为确有必要,可适当推迟(一般不超过6个月)讨论其转正问题。
来自:  江西宏泰1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u72sd1  2024-02-08 11:15
应当是从参加会议的其他党组成员中指定一位作为临时记录员
来自:  江西宏泰9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4z7vd1  2024-02-08 11:22
     可以由原单位上级机关党委直接与预接收分流党员的两个乡镇党委对接沟通协调处理,一般来说应是先办理撤销原支部,然后,分别由新接收单位乡镇党委,根据新单位党组织接收的党员人数和实际工作需要,向上级党组织报批成立新的支部。
    具体成立新支部程序,可参阅《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十六条,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进行选举。
    支部书记、副书记人选均需要报上级组织部门批复(备案)
来自:  江西宏泰6个回答提问者:  一名热爱学习的网友  2024-02-08 14:46
依据表述,“2023年1月20日左右开的党员大会,人数凑齐了2/3,全票通过”,事实成立的话,哪问题就是出在上报党委审批环节,一般是3个月以内批复,如果党委对支部上报材料有异议不能通过的,应当下达了责成支部限时复议的回复函件,所以建议你去党委查询一下相关记录,如果党委有回复函或会议记录,那所在支部就应按相关内容要求的时间去落实办理,否则就有涉嫌“不作为”“乱作为”,相关责任人难逃其责!
来自:  江西宏泰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3px3xw  2024-02-06 10:50
交叉任职,互相监督;行政一把手兼副书记,党组织书记兼行政副总;坚持落实党的建设与企业行政管理同谋划、同落实、同检查。
来自:  江西宏泰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uhqrku  2024-02-06 11:05
如果是前期向所在党组织如实汇报过的(千万不能隐瞒),一般不会影响入党。
来自:  江西宏泰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494843  2024-02-06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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