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后,党员的组织关系通常是采取分流,或并入其他单位党组织管理,或保留企业支部编制设留守处党支部。
1990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没有对相关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
参阅《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支委会负责讨论研究所在单位(三重一大)及重大事项决策前置,是“战斗堡垒”日常管理的一项基本工作任务,完全符合党章条例的相关规定。
要么再行选举,要么报上级党委会议讨论推荐人选。
有党委书记签字同意的,应当认定有效(档案资料内应该还有一份党委批复函可以佐证),所以只需在志愿书批复栏补盖党委公章就可以。
理论上普通党员也是可以讲党课的,具体要看组织上有什么样的安排和要求,如:在什么样的场合讲?需不需要由普通党员来讲?(如:红色专题性质的党课)让有亲身经历的普通老党员来讲是不是更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