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二、党费使用

  第十七条 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十八条 使用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第十九条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来自:  江西宏泰4个回答提问者:  长沙市雨花区雨花亭街道路桥...  2019-09-16 23:56
谢谢楼上二位的解答  
来自:  江西宏泰3个回答提问者:  江西宏泰  2019-09-11 09:45
谢谢楼上二位的解答
哪么  领导的政治觉悟  重视程度~   又由谁或哪个部门负责提高呢
来自:  江西宏泰5个回答提问者:  江西宏泰  2019-09-09 15:31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纪律严明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保障。在新时代,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必须靠严明的纪律作保证。我们相信,只要每一名党员认真学习贯彻《条例》,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自己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常态化成果,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全面从严治党就能取得更大成果。
来自:  江西宏泰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5o37y8  2019-09-05 13:54
政治站位有多高,顺序排列有多前~
来自:  江西宏泰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xoy13z  2019-09-04 17:34
村支部应该有党费收缴记录
来自:  江西宏泰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49ifd3  2019-09-03 10:15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党支部其他委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第二十三条 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
来自:  江西宏泰2个回答提问者:  小小的我  2019-09-02 10:15
1.掌握政策,明确任务。2.班子团结,上级【党政】支持。3.深入群众,详熟民情。4.围绕实际,解决问题。
来自:  江西宏泰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ty4veq  2019-08-28 14:32
(2)党费计算基数不包括以下项目: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补贴、通讯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物业费等改革性补贴,以及针对少数地区、部分单位、特殊岗位、部分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
来自:  江西宏泰3个回答提问者:  cugbxfp  2019-08-27 10:19
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问答

一、出生日期

1.认定干部出生日期的主要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现行认定干部出生日期的主要政策依据是《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该通知下发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办理干部退(离)休等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通知》(组通字〔1990〕24号,2006年10月15日起停止执行,2013年12月22日废止)对认定干部出生日期问题作出规范。审核时要把握不同时期的政策依据。

2.执行干部出生日期管理政策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根据组通字〔2006〕41号文件精神,执行干部出生日期管理政策的总体要求是“原则上不改、造假的纠正”。

3. 对干部出生日期造假进行纠正和重新认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1)公平公正。坚持政策面前人人平等、一视同仁,不让造假者得利,更不能重复得利。

(2)最先最早。严格执行组通字〔2006〕41号文件规定,即“对个别干部的出生日期,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是指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

(3)全面取证。对涂改、虚填(填大或填小)等涉嫌造假且难以认定的,组织人事部门须派专人到公安部门调阅原始户籍档案。原始户籍档案材料形成时间早于干部人事档案的,以原始户籍档案为依据;原始户籍档案材料形成时间晚于干部人事档案的,须调阅干部人事档案早期材料以及干部出生证明、干部近亲属档案等辅助材料进行查核。取证的原始依据材料须是原件且无涂改,如有涂改应认真甄别,并视情况送公安部门进行物证鉴定。

(4)严格组织认定程序。全面调查取证后,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调查核实结果,经集体研究、综合研判,对干部的出生日期作出认定。未按上述程序认定的,不予承认。对档案造假的,除要认真纠正外,还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4.干部人事档案最早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与其他材料不一致,且其他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一致,能否按照其他材料记载一致的时间进行认定?

答:要按照最先最早原则认定,不能按照其他材料记载一致的时间进行认定。最早材料须没有涂改、虚填年龄等造假情况。

5.干部人事档案最早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涂改的,如何认定?

答:组织人事部门派专人到公安部门调查核实,能查找到形成时间更早的原始户籍档案材料的,在不重复得利的前提下,按照户籍档案材料记载认定。无法查找到形成时间更早的原始户籍档案材料的,须调阅干部人事档案早期材料以及干部出生证明、干部近亲属档案等辅助材料进行查核,并视情况将涂改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送公安部门进行物证鉴定。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调查核实结果,经集体研究、综合研判作出认定。

6.对干部因上学、入团、入党、入伍、招工等不够年龄,而将干部人事档案早期材料记载的年龄填大,后根据形成时间更早的户籍档案材料已经改回的,如何认定?

答:按照公平公正原则,为避免重复得利,须认定为干部上学、入团、入党、入伍、招工时填大的年龄。

7.对干部因入伍、招工等超过年龄,而将干部人事档案早期材料记载的年龄填小的,如何认定?

答:组织人事部门须派专人到公安、教育等部门调查核实,全面取证,严格按照组织认定程序作出认定。凡确认改小年龄的,一律恢复其实际年龄,防止继续得利。

8.干部人事档案中记载出生日期的早期材料无形成时间的,如何认定?

答:可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相关材料形成的逻辑顺序(如初中毕业生登记表早于高中毕业生登记表)进行推定,若可以推断出最早材料,可将其作为出生日期的认定依据。若无法推断出最早材料,组织人事部门须派专人到公安、教育等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由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调查核实结果,经集体研究、综合研判作出认定。

9. 干部人事档案中最早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只有年份无月份的,如何认定出生月份?

答: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中的其他材料,如果其他材料记载的干部出生年份与最早材料记载均一致,且其他材料记载月份均一致,可按其他材料记载的干部出生月份来认定。如果其他材料记载的干部出生年份与最早材料记载不一致,或其他材料记载月份不一致,组织人事部门要派专人到公安、教育等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由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调查核实结果,经集体研究、综合研判认定其出生月份。

10. 干部人事档案中涉及出生日期农历公历换算问题的,如何认定?

答:干部人事档案最早材料记载的干部出生日期注明了农历(阴历、古历或旧历)等字样的,可以按换算后的公历(阳历)时间认定。没有注明农历(阴历、古历或旧历)等字样,组织已作过专门认定、经核对属于农历公历换算情形的,以组织认定结果为准;否则,不得按农历公历进行换算和认定。
来自:  江西宏泰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x4liov  2019-08-22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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