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一个是上级党委了解检查基本情况和手续具备条件情况,一个是审查批复意见阶段; 必须 把关滴哦。
一、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全资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主要通过纳入管理费用、党费留存等渠道予以解决。纳入管理费用的部分,一般按照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安排,每年年初由企业党组织本着节约的原则编制经费使用计划,由企业纳入年度预算。
二、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年末如有结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累计结转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2%的,当年不再从管理费用中安排。
三、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必须用于企业党的建设,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1)开展党内学习教育,召开党内会议,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培训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务工作者,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进行党内宣传,摄制党员电教片;
(2)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和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突击队、党员志愿服务等主题实践活动;
(3)表彰奖励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4)党组织换届、流动党员管理、组织关系接转、党旗党徽配备、党建工作调查研究;
(5)走访、慰问、补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
(6)租赁和修缮、维护党组织活动场所,新建、购买活动设施,研发和维护党建工作信息化平台;
(7)其他与党的建设直接相关的工作。凡属党费使用范围的,先从留存党费中开支,不足部分从纳入管理费用列支的党组织工作经费中支出。
我们可以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呀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进行党内宣传,摄制党员电教片等等。
二、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年末如有结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累计结转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2%的,当年不再从管理费用中安排。
三、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必须用于企业党的建设,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1)开展党内学习教育,召开党内会议,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培训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务工作者,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进行党内宣传,摄制党员电教片;
(2)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和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突击队、党员志愿服务等主题实践活动;
(3)表彰奖励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4)党组织换届、流动党员管理、组织关系接转、党旗党徽配备、党建工作调查研究;
(5)走访、慰问、补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
(6)租赁和修缮、维护党组织活动场所,新建、购买活动设施,研发和维护党建工作信息化平台;
(7)其他与党的建设直接相关的工作。凡属党费使用范围的,先从留存党费中开支,不足部分从纳入管理费用列支的党组织工作经费中支出。
我们可以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呀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进行党内宣传,摄制党员电教片等等。
谈谈个人观点(1)相信既然能积极响应祖国号召、中央布置~,志愿投入到“逆行者”行列的党员同志其政治站位是有一定高度的。(2)是否给与物资奖励,这个要看各地方政府、各单位的重视程度和经济能力。(3)倡导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资为辅的激励机制,应给与表现突出的党员有一定“精神含金量”的纪念奖牌、纪念奖章较为合适。拙见
只要是正式党员,所提供的书面意见只要是本人真实意志的表达,应该是可以的,问题就是这个“会前”时间的把握,最好是在支部大会讨论的当天~
联系原单位党组织,赶紧查找原始档案去向,并向新单位党组织提供在原单位党费缴纳凭证,以及能证明党员身份的物件。
个人认为,在没有其他人选的情况下,可以参照条例执行;如果有其他竞选人,哪就不宜推选,毕竟我们党在选人用人的标准上,还是要以政治性、先进性、纯洁性为首要条件的。
应该是不行的,即使是“火线”入党,所有的发展工作流程后续都应该补齐并做好详细记录。
据你所描述的,应该是“发展对象的培养和考察”阶段~,没有一点支委会审查和上级党委备案等流程痕迹,应不属于预备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