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发〔2004〕10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第四部分、有针对性地做好新形势下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工作
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第四部分、有针对性地做好新形势下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工作
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做好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是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目前,全国流动人口达到2.5亿左右,对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作出规定十分必要。《细则》主要从4个方面对这项工作进行了明确:一是在递交入党申请书环节,明确了流动人员既可以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二是在发展对象政治审查环节,规定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要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三是在预备党员教育管理环节,对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因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时,对原所在党组织和接收党组织的培养教育责任进行了明确。四是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基层党组织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没有明确规定党务工作者必须是党员,只是一些干部管理、组织工作、档案管理最好是党员。
在新的发展细则没有颁布之前,还是不可以的吧。
具体操作流程需要组织部门尽快研究明确,以方便基层组织实施。
具体操作流程需要组织部门尽快研究明确,以方便基层组织实施。
如果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簿是空白的话,应该重新确定。
应该先向现在的党支部提交入党申请书。
应该先向现在的党支部提交入党申请书。
所谓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指的是: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事宜,形成决议后,必须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