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科学、规范的程序是提高新党员质量的重要保障。修订后的《细则》保持了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程序,同时根据新的实践和探索,进行了一些补充和完善,主要有:一是在申请入党环节,增加了党组织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的规定;二是在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环节,增加了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的规定;三是在发展对象的确定环节,增加了报上级党委备案的规定;四是在预备党员接收环节,增加了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的内容;五是在预备党员审批环节,增加了向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的规定。通过这样修订,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更加严格、科学、规范。
学历是指在教育机构中接受科学、文化知识训练的学习经历,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力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毕业学历证书为凭证。允许只采集该人当前的最高学历,每个学历情况维护一条记录。凡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进行干部学历清理的,按照清理后认定的学历为准。取得两个及以上学历的,按接受教育的最高学历统计。取得两个及以上同等学历的,学历仍统计在对应的同等学历栏。在校学生及参加不脱产的夜校、业余学校、函授、自学考试等成人教育学习的,未取得新的学历之前,以现有学历为准。仅获得硕士以上学位证书,正在攻读但未取得学历证书的,仍按原学历统计。
1、姓名、2、性别、3、民族、4、公民身份证号。这4项均依据党员本人身份证填写。
5、出生日期。依据党员本人身份证填写。极个别党员的实际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上登记的不一致。对于这种情况,应填写组织上认定的出生日期,允许与身份证上的不一致。
6、学历。按照《学历代码》来填写相应代码。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党员只有硕士学位而没有研究生学历,对此,应以学历证书为准。
7、人员类别。从“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中勾选一项。
8、所在党支部。填写党员所在党支部全称,需要与党组织信息采集表中的“党组织名称”相一致。
9、加入党组织日期。指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该项原则上要具体到日,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有党员无法记清,党员档案等材料也不齐全、无法查询,因此,遇到此种情况,日期统一填写到当月的1日。
10、转为正式党员日期。该项参照第9项的要求填写。
11、工作岗位。参照《工作岗位代码》来填写对应代码。如有的工作岗位在代码表中无法对应,则填写“611”(其他从业人员)或“613”(其他无业人员)。与其他填写代码的项目一样,要填写最下一级代码。
12、联系电话。优先填写手机号码。对于部分年纪大、没有手机的的党员,可以填写本人住宅电话或者子女手机号码。
13、家庭住址。要具体到门牌号。应填写当前最容易与党员取得联系的地址。如以后党员住址发生变动,再及时更新维护地址信息。
14、党籍状态。在“正常”和“停止党籍”中勾选1项。停止党籍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因出国或者到港澳台定居等原因停止党籍的;二是在组织关系集中排查中仍未取得联系而停止党籍的。
15、是否为失联党员。失联党员指在组织关系集中排查中仍未取得联系的党员。如果是失联党员,则勾选“是”,并填写失去联系的起始日期。其他党员勾选“否”。
16、是否为流动党员。要根据2006年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来认定是否为流动党员。流动党员信息由流出地党组织负责采集,外出流向填写到县。
5、出生日期。依据党员本人身份证填写。极个别党员的实际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上登记的不一致。对于这种情况,应填写组织上认定的出生日期,允许与身份证上的不一致。
6、学历。按照《学历代码》来填写相应代码。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党员只有硕士学位而没有研究生学历,对此,应以学历证书为准。
7、人员类别。从“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中勾选一项。
8、所在党支部。填写党员所在党支部全称,需要与党组织信息采集表中的“党组织名称”相一致。
9、加入党组织日期。指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该项原则上要具体到日,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有党员无法记清,党员档案等材料也不齐全、无法查询,因此,遇到此种情况,日期统一填写到当月的1日。
10、转为正式党员日期。该项参照第9项的要求填写。
11、工作岗位。参照《工作岗位代码》来填写对应代码。如有的工作岗位在代码表中无法对应,则填写“611”(其他从业人员)或“613”(其他无业人员)。与其他填写代码的项目一样,要填写最下一级代码。
12、联系电话。优先填写手机号码。对于部分年纪大、没有手机的的党员,可以填写本人住宅电话或者子女手机号码。
13、家庭住址。要具体到门牌号。应填写当前最容易与党员取得联系的地址。如以后党员住址发生变动,再及时更新维护地址信息。
14、党籍状态。在“正常”和“停止党籍”中勾选1项。停止党籍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因出国或者到港澳台定居等原因停止党籍的;二是在组织关系集中排查中仍未取得联系而停止党籍的。
15、是否为失联党员。失联党员指在组织关系集中排查中仍未取得联系的党员。如果是失联党员,则勾选“是”,并填写失去联系的起始日期。其他党员勾选“否”。
16、是否为流动党员。要根据2006年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来认定是否为流动党员。流动党员信息由流出地党组织负责采集,外出流向填写到县。
没有明确规定党务工作者必须是党员,只是一些干部管理、组织工作、档案管理最好是党员。
我觉得这个问题,还是要予以重视,特别是要注意以下几个环节:
一是AA制是否涉及到公款,公款只能用于公务接待,私人聚餐不能用公款买单;二是不能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说AA制吃饭的朋友是否涉及到利益冲突;三是不能以聚餐名义搞联谊会、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小圈子”;四是不能违反规定出入“私人会所”。
简单看,就是在哪吃,吃什么,跟谁吃的问题,还是要把握好,如果涉及到违纪的事情要及时报备。
一是AA制是否涉及到公款,公款只能用于公务接待,私人聚餐不能用公款买单;二是不能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说AA制吃饭的朋友是否涉及到利益冲突;三是不能以聚餐名义搞联谊会、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小圈子”;四是不能违反规定出入“私人会所”。
简单看,就是在哪吃,吃什么,跟谁吃的问题,还是要把握好,如果涉及到违纪的事情要及时报备。
个人感觉是社区已经接收了你的组织关系了,按照党员管理办法,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过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处理是很严重的。建议深刻认识,及时和党组织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