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第一个问题,不会留下记录,具体放了哪些东西,只有支部知道。 全国党员信息系统中删除属正常操作,无不良影响。      
       第二个问题,将档案转至现单位,至于你何时能发展为预备党员,则要看你的现实表现和单位的发展党员计划。但至少应该在1年以上。
        第三个问题,可以向上反映,但估计收效甚微,主要责任在你自身。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虽然你被发展为“预备党员”,但连《入党志愿书》都没有填写,后续的组织谈话、党委审批都没有进行,程序不全自然不是预备党员。退一步讲,即使你当时所在支部形成了接收你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并将你的材料上报党委审批,在材料不完整、程序不完备的情况下,党委还是不会审批同意的。
来自:  czg3570414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palj7u  2018-11-28 12:25
不能。审批预备党员和审批党员转正都应为其上一级党组织。
来自:  czg35704142个回答提问者:  yangzongying1989  2018-11-28 11:31
        这个具体文件依据暂未找到,不过中组部给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对于刑满释放人员的入党问题,应本着实事求是、注重本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的原则,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对这部分人员中拥护党的领导、能改过自新、积极追求进步、一贯表现较好、工作成绩突出的,经过党组织较长时间(从递交入党申请书之日算起,至少五年时间)考验,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吸收其入党。
来自:  czg35704143个回答提问者:  太康县委组织部  2018-11-28 11:06
所在社区党支部。
来自:  czg3570414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tq6ygw  2018-11-28 11:04
首先,你的档案是否经邮政机要渠道调转?如果是,那么就做好档案补办手续,具体可咨询所在单位组织部门。以下为补办大致程序:

一、调查核实,确认党员身份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是党员身份最重要的档案证明材料。当发现某位党员的档案里找不到《入党志愿书》时,党支部可通过派人前往其入党地调查或函调等形式,核实其党员身份的真实性。
二、严肃认真,收集证明材料
为了使补办的《入党志愿书》足以证明其党员身份,既对党员个人负责,也对党组织和历史负责,因此,必须收集如下主要证明材料:
1.本人有关入党情况说明。请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同志写清何时何地入党,入党介绍人和党支部书记姓名等情况。
2.入党介绍人的证明材料。写清何时何地介绍其入党等细节。(如两位入党介绍人都去世或无法查找,则应有两名以上熟悉当时情况的党员的证明材料)。
3.入党时所在党支部负责人对接收其入党的有关证明材料(证明人原则上要党支部书记,无法找到,可找其他党支部委员)。
4.党支部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决议印件或摘抄件。
5.基层党委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委 决议复印件或摘抄件。
上述除本人的情况说明之外的 4 项证明材料,都必须加具公章。同时,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要写明提供材料人当时的身份;复印件或摘抄件则要写清材料出处、摘抄人或复印人,以示负责。
三、按照程序,做好补办手续
1.在确认党员身份并取得上列证明材料的基础上,由党员现所在党支部负责为其补办《入党志愿书》。但须在《入党志愿书》封面上注明:“因《入党志愿书》丢失,某年某月某日补办”,并加具党支部书记和单位公章。
2.补办人填写《入党志愿书》第 1 页至第 6 页。填表时应注意:“本人经历”、“奖励或处分”、“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关系”等栏目应反映入党时的状况,入党后发生的情况不应填写。但第 7 页末尾的日期应填入党时的日期,再填上补办的日期,并写上“补填”字样。
3.将上列 5 项证明材料粘贴在第 7 页上。
4.召开支部大会,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支委会要负责详细地向全体党员报告调查核实情况、支委会审查证明材料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支部决议,并将“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第 9 页中。“决议”的标题应写明“同意×××同志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决议”中要写明党龄从何年何月何日算起。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5.党委会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并写入《入党志愿书》第 10 页“基础党委审批意见”栏中(标题同支部决议栏),由党委书记签名,并加具公章。
6.将补办的《入党志愿书》归入党员个人档案。

来自:  czg35704142个回答提问者:  邢党员  2018-11-28 10:47
被“退回来”这一说法是不规范的。未被接收为预备党员,可能的原因是你的发展程序不规范。例如从你提交入党申请到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时间不足半年,抑或是发展党员档案不过关,也有可能是今年的发展计划满了,等等。别着急,慢慢来,接受组织的继续考验。
来自:  czg3570414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zcoz5n  2018-11-28 10:36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相关规定,可按如下程序: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酝酿支委候选人,报所在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同意后,基层单位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所在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进行选举时,先统计到位人数,看支部党员大会是否有效。再宣布议程:通过选举办法(草案);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进行大会选举;计票;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召开支委会,选举书记;进行分工;将选举结果及职位分工上报基层党委,等待批复。
来自:  czg35704141个回答提问者:  小小丶L  2018-11-28 10:17
经总支部委员会讨论,认为×××同志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报上级党委审批。
来自:  czg3570414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0x39l4  2018-11-28 09:55
你这问题没有描述清楚啊。在你向辽宁朝阳的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时,你的身份是什么?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如果当时不是学生且没有工作,就不叫异地入党,向现企业的上级组织部门反映实际困难。如果你当时是学生,抑或是有单位,那么就是标准的异地入党。这种情况,你就只能重新提交入党申请。
来自:  czg3570414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tigy1x  2018-11-28 09:03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所以,你所说的“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审批为何不能跨年度”并无制度支撑。个人理解,这样的“土规定”,纯属是完成当年的发展党员计划,不影响次年的发展党员计划。
来自:  czg35704143个回答提问者:  crusoe06  2018-11-28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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