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10〕29号)中明确党务公开的内容中包含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但要注意公开的方式:党的基层组织应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简报等方式进行公开。
    所以,可以进行公开,但不适宜在党建宣传阵地上进行张贴。
来自:  czg3570414个回答提问者:  匿名  1970-01-01 08:00
    党的基层组织是指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还包括基层委员会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其中的“基层”二字是个相对的概念。
    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中(三)明确为: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两相对比,党的基层组织中多了一项“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是属于“服务”的范畴,其余均属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在《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规定:党的委员会及其组织部门、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下级党组织的表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没有按照规定进行表决的,应当予以纠正。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显然无法执行这项任务。故党支部无“服务”党员任务。
来自:  czg3570414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ww91ll  2018-12-03 15:54
    党的基层组织是指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还包括基层委员会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其中的“基层”二字是个相对的概念。
    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中(三)明确为: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两相对比,党的基层组织中多了一项“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是属于“服务”的范畴,其余均属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在《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规定:党的委员会及其组织部门、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下级党组织的表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没有按照规定进行表决的,应当予以纠正。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显然无法执行这项任务。故党支部无“服务”党员任务。
来自:  czg35704145个回答提问者:  iyaodong  2018-11-27 16:30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中只是规定“基层党组织可根据流动党员等群体实际情况,探索网上交纳党费的具体办法”,并没有说全员通过网上交纳党费。

来自:  czg3570414个回答提问者:  匿名  1970-01-01 08:00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工作调动后应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通知》(组通字1986年第15号),党员(包括党员领导干部)工作调动以后,必须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应及时把他们编入支部和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如果长期不转组织关系,那么原单位就有可能将其作为“三不”党员处理。如果只是人在您这,人事关系不在您这,那完全可以视为流动党员加以教育管理。
来自:  czg3570414个回答提问者:  匿名  1970-01-01 08:00
    这个应该在早前组织找其谈话时的谈话记录上就已经签字确认了。
来自:  czg3570414个回答提问者:  匿名  1970-01-01 08:00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通报该“三不”党员无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情况和事实,形成决议,报请单位党委审批。单位党委研究同意后,下发通知书,上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并将自行脱党情况写入其《入党志愿书》,将支部决议等材料转入个人档案。
来自:  czg3570414个回答提问者:  匿名  1970-01-01 08:00
    证明党员身份的“证据”有:入党志愿书、组织关系介绍信、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证明信。党章和中央有关正式文件中并无党员证的相关规定。您所提及的地区自行印制、发放《中国共产党党员证》,应该也只能在其相应区域适用,最多也就是上述几个区域之间适用,全国范围内承认估计会有困难。
来自:  czg3570414个回答提问者:  匿名  1970-01-01 08:00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规定,机关党务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熟悉本部门的业务工作情况,得到群众信任,工作能力较强,具有敬业、奉献、创新精神。
来自:  czg3570414个回答提问者:  匿名  1970-01-01 08:00
    按理说,在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过后,不应该再出现这种情况。
    证明党员身份的“证据”有:入党志愿书、组织关系介绍信、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证明信。建议您找到农业局的党委组织部门或是现所在党支部,请求他们查阅人事档案。如里面有您的《入党志愿书》,自然就证明了您的身份。或是找到农业局的党委组织部门,请求查阅2005年发改委将你们批量转入农业局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或是农业局党委开具的回执。
    最好的情况是:仅仅因为工作失误,漏登了您的党员信息,重新填写《党员信息登记表》,让支部录入全国党员信息系统即可。如果有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回执而无党员档案,那么就按规定补填《入党志愿书》等材料即可。如果有《入党志愿书》等材料而无组织关系介绍信,试试找找同您一批转入组织关系的那些同志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般情况下是批量转移)。如果《入党志愿书》等材料和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都没有,要证明您的组织关系,估计就很难了。
来自:  czg3570414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mgawfc  2018-12-03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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