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门提出议题,一级党委党委会研究通过后下发文件,该党委按照选举工作办法,两上两下选出预备人选,召开党员大会或是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员,报一级党委党委会审批。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人数要求具体参照上面的答复。
建议联系原组织部门,说明情况,请求重新开据组织关系介绍信。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党的基层组织,是指工厂、商店、学校、机关、街道、合作社、农场、乡、镇、村和其他基层单位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包括基层委员会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支部党员大会: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明确,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党小组会:没有明确规定。
党课:没有明确规定。
组织生活会: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人数要求具体参照上面的答复。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党小组会:没有明确规定。
党课:没有明确规定。
组织生活会: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人数要求具体参照上面的答复。
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党的县级以上委员会,在必要时也可召开代表会议,选举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
至于企业党组织是否参照执行,具体还要看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委会的一些具体规定,有的系统就是参照该条例在执行。
至于企业党组织是否参照执行,具体还要看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委会的一些具体规定,有的系统就是参照该条例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