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前期申请入党材料、积极分子培养材料、发展对象培训材料、个人思想汇报一并转入现在单位的党组织,可以继续培养。
来自:  技术人员一名2个回答提问者:  泰山长江  2018-10-12 17:05
党支部上报上级党委同意,党支部委员会可以推选1-2名报上级党委审核同意,在上级组织、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由党支部委员会全体党员投票选举产生增补的1名委员。
来自:  技术人员一名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q0t477  2018-10-12 15:34
1、高校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合在一起培训、学习是可以的,
2、入党积极分子还没有入党,他的结业证书及材料怎么能装入党员档案?
来自:  技术人员一名3个回答提问者:  高校小党务  2018-10-12 19:19
跨省接转要由签发、接收组织关系的党委开据介绍信。
来自:  技术人员一名5个回答提问者:  Iamh  2018-10-12 14:57
1、在工作单位申请入党或将原来的申请转到现单位
2、如果放弃,再申请入党要继续经历考察期、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等过程
来自:  技术人员一名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owual1  2018-10-12 14:06
依据《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代表资格终止
第五章 党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终止和停止

  第二十五条 党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代表资格终止:

  (一)受留党察看以上处分的;

  (二)被停止党籍,或者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三)辞去代表职务被接受的。

  第二十六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因组织关系迁出或者工作需要等原因调离同级党代表大会所属范围的,停止执行代表职务。

  第二十七条 因其他原因需要终止代表资格或者停止执行党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按照本章上述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党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由所在选举单位或者基层党组织提出,由同级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党的委员会决定,报上级党的委员会备案。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终止,由党的中央委员会决定。
来自:  技术人员一名4个回答提问者:  筱尘  2018-10-12 14:43
按中组部一局发展党员的要求,只要手续齐备,程序没有任何问题,随时可以召开支部大会,发展党员。
来自:  技术人员一名6个回答提问者:  颜汐  2018-10-12 11:17
留档察看处分到期后,本人提出解除申请,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在上级纪检组织部门的监督下召开党支部会议表决
来自:  技术人员一名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na35gy  2018-10-12 11:55
由上级党组织绍兴方党委组织选举、任命,选举时需要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的人(2人以上)监督。
来自:  技术人员一名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t54wty  2018-10-12 10:54
县直机关单位党支部能讨论“三重一大”事项,但是没有权利决定,一般“三重一大”事项由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等决定。
来自:  技术人员一名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v9k4tw  2018-10-12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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