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党员档案遗失的可以补发《入党申请书》。2016年的时候补发过一次。但是申请补发《入党申请书》需要提供佐证材料。
一、 调查核实,确认党员身份。

当党员《入党志愿书》遗失时,党支部可通过函调形式,或派人前往其入党地进行调查,核实其党员身份的真实性。因此,党支部必须在确认该同志党员身份的前提下,才能为其补办《入党志愿书》。

二、严肃认真,收集证明材料。

为了使补办的《入党志愿书》足以证明其党员身份,既

对党员个人负责,也对党组织和历史负责,因此,必须提供如下主要证明材料: 

1、本人入党情况说明。要求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同志写清何时何地入党,入党介绍人和党支部书记姓名等情况。

2、入党介绍人的证明材料。要求入党介绍人写清何时何地介绍其入党等细节。如两位入党介绍人确实无法查找,则应有两名以上熟悉当时情况的党员的证明材料。

3、入党时所在党支部负责人对接收其入党的有关证明材料。证明人原则上是党支部书记,或其他党支部委员。

4、党支部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或会议记录的复印件或摘抄件。

5、党总支和基层党委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或会议记录的复印件或摘抄件。

除本人情况说明之外,上述其他四项证明材料,都必须加盖公章。同时,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要写明提供材料人当时的身份;复印件或摘抄件要写清材料出处、摘抄人或复印人。

三、按照程序,做好补办手续。

1、在确认党员身份并取得上述证明材料的基础上,由党员现所在党支部负责为其补办《入党志愿书》。同时必须在《入党志愿书》封面上注明:因《入党志愿书》丢失,某年某月某日“补办”,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2、补办人填写《入党志愿书》第 1 页至第 6 页。填表时应注意:“本人经历”、“奖励或处分”、“家庭主要成员情况”、“主要社会关系情况”等栏的内容应反映入党时的状况,入党后发生的情况不应填写。第 7 页“本人签名或盖章”栏的日期应填入党时的日期,再填补办的日期,并写上“补填”字样。

3、将上列 5 项证明材料粘贴在第 7 页“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栏上。

4、“入党介绍人意见”和“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入党申请人入党意见”栏原则上由原来的入党介绍人和谈话人签署意见,日期应填入党时的日期,再填补办的日期,并写上“补填”字样。入党介绍人或谈话人确实无法查找,可由原党支部书记说明情况。

5、召开支部大会,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支委会负责详细地向全体党员报告调查核实情况、支委会审查证明材料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支部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第 9 页“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栏中。支部决议的标题应写明“同意×××同志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支部书记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6、党总支或基层党委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并写入《入党志愿书》第 10 页“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栏和“基层党委审批意见” 栏中 ,标题应写明“同意×××同志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决议中要写明预备期起止时间,由书记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7、预备党员转正的补办程序和决议填写方法同上,决议中要写明党龄的起始时间,由书记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8、补办人重写一份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个人自传,日期应填写入党时的日期,再填写补办的日期,并写上“补写”字样,会同补办的《入党志愿书》归入党员个人档案。
来自:  红红哥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vy9fz2  2018-06-20 10:27
一、在哪儿入的党?

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有没有转移过档案和组织关系?

梳理下在哪个步骤找不到的,然后去找相关党组织解决。
二、前往居住地组织部门查询。
来自:  红红哥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n2umxo  2018-06-20 11:28
一、共产党员网上曾有过相似的问题:http://fuwu.12371.cn/2016/12/02/ARTI1480642007900850.shtml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组织应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因组织原因造成预备党员未能按时转正的,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党支部尚未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上级党组织应责成党支部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预备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应按期转正,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党支部已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上级党委超过审批时限未审批的,上级党委应请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对其进行复议后,再办理审批手续。审批同意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对因组织原因造成预备党员未能按时转正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二、既然因组织工作失误原因造成延期两年转正,请原单位出具相应的情况说明即可。不用要求原单位整改党员资料。
来自:  红红哥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49miej  2018-06-20 14:05
一、曾有过类似问题。http://fuwu.12371.cn/2016/12/02/ARTI1480642007900850.shtml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组织应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因组织原因造成预备党员未能按时转正的,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党支部尚未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上级党组织应责成党支部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预备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应按期转正,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对因组织原因造成预备党员未能按时转正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二、由于人数不够开不成支部大会的,可以缩小应到会人员基数。也就是所谓的五类人员不计入应到会人员基数。
 (1)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年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未转走的。
三、举例支部有50个党员,经过去除5类人员后,将应到会人员缩小为30人。那么只要15人以上参会就能召开党员大会了。
来自:  红红哥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ek95wv  2018-06-20 17:45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这里面没有规定时间长短。
来自:  红红哥1个回答提问者:  技术人员一名  2018-06-22 08:28
一、2011年,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有关事宜的通知》党员徽章应佩戴在左胸中间位置。对于有其他标识和徽章的没用明确归定。
二、但党是领导一切的,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都要服从党的领导,即使有别的徽章标识,个人认为应该将党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放在其他徽章的上面,如果放在下面或者并列,不符合情理。
来自:  红红哥3个回答提问者:  老组干  2018-06-22 08:53
2017年财政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联合印发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启用。
来自:  红红哥2个回答提问者:  城市学院  2018-06-22 09:51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4〕10号: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可咨询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所在地的“两新组织”党工委。如果都不接打010-12371
来自:  红红哥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lfd25r  2018-06-20 15:30
一,毕业的时候如果是正式党员,你的档案应该在你的人事档案里。
二,毕业是预备党员的话,党员档案应该当时先转到乡镇党委了,等你转正后再放倒你人事档案里。
三。你可以查查你的人事档案,一般是在用人单位或者县人才服务中心。
来自:  红红哥3个回答提问者:  LYP  2018-06-20 18:54
一。清理出党有点过了,估计是吓唬你让你早点转组织关系!
二。不喜欢流动党员是有原因的,流动的,不经常参加组织生活,好多不按时缴纳党费,好多转过来组织关系后长时间找不到党员本人,手机号换了也不给党组织告诉一声,不用到党员身份的时候不与组织联系,用到了想起来了,各种各样的人都有。
三。强调一点组织关系随人走,而目前关于组织关系转接的规定都是说的可以往哪转,没说过必须往哪转,所以会有拒接情况的产生。
四。您目前的情况可以和你劳务派遣的单位联系,转到那。这个是最靠谱的了。
来自:  红红哥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8tl6cs  2018-06-20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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