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档案可以保存在你工作地入党的党委。也可以转到你老家人才市场和自己的个人档案放一起。
建议还是和个人档案放一起吧。准成点,省的弄丢啦。
建议还是和个人档案放一起吧。准成点,省的弄丢啦。
积极分子有效期没有明确规定。但如果参加过积极分子培训,发结业证的话有效期是两年一般。各地方对于积极分子的管理有很多不同,比如,有些地方探索的积极分子积分制管理,对积极分子的有效期是由规定的,你11年党校毕业,13年积极分子,中间没有考察的话,基本上就不是积极分子了。
确定转到该街道党组织是党员档案不是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党员档案和人事档案在一起,存放在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推进积极分子主要是依靠党员推荐和群团推优的方式。
这两种方式你本人都是不能推荐自己的。
这两种方式你本人都是不能推荐自己的。
直接转到县就行。县里在往你的所在社区转。因为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就拥有全国的接转权限,不需要经过市!!!!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 中组发[2013]18号)规定:对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的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任职)必须从严掌握、从严把关,确因工作需要到企业兼职(任职)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审批。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得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兼职(任职),也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内,拟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外的企业兼职(任职)的,必须由本人事先向其原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报告,由拟兼职(任职)企业出具兼职(任职)理由说明材料,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按规定审核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兼职(任职)。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后到企业兼职(任职)的,应由本人向其原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报告,由拟兼职(任职)企业出具兼职(任职)理由说明材料,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按规定审批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得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兼职(任职),也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内,拟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外的企业兼职(任职)的,必须由本人事先向其原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报告,由拟兼职(任职)企业出具兼职(任职)理由说明材料,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按规定审核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兼职(任职)。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后到企业兼职(任职)的,应由本人向其原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报告,由拟兼职(任职)企业出具兼职(任职)理由说明材料,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按规定审批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党内职务自然免去。如果要说走什么流程的话,就是在处分决定里头写上这么一句话“其所担任的一切党内职务自本决定之日起自然免去”,当然,不写也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