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二条 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来自:  红红哥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na35gy  2018-10-12 11:55
可以将积极分子档案转到新单位或者在新单位重新提交入党申请书。
来自:  红红哥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owual1  2018-10-12 14:06
代表法第41条对代表资格的终止有明确规定,“代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代表资格终止:(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二)辞职被接受的;(三)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四)被罢免的;(五)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六)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根据规定,如果被开除党籍的代表没有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其本人也没有提出辞职,那么这名代表只有在被罢免时才能终止其代表资格。而对于罢免代表,选举法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对于直接选举的代表(因直接选举情况较间接选举复杂,这里只探讨直接选举的情形),县级人大代表,原选区选民五十人以上联名;乡级人大代表,原选区选民三十人以上联名,可以书面提出罢免案,并应写明罢免理由,经代表申辩、投票表决(须经原选区过半数选民通过)等程序后,才可将其罢免。
来自:  红红哥4个回答提问者:  筱尘  2018-10-12 14:43
学校解释是对的。省内可以网上转。省外都是纸质版。你跟现在的支部说下情况。
来自:  红红哥5个回答提问者:  Iamh  2018-10-12 14:57
1、详细见《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八条常委会委员配备,由上级党委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利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提高议事决策水平的原则决定。常委会委员名额,省级为11至13人,市、县两级为9至11人,个别地方需要适当增减的,由党中央决定或者省级党委根据中央精神审批。
2、《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党的地区委员会和相当于地区委员会的组织,可以参照执行本条例。
第三十一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应当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和完善工作规则。
3、基层党委可参照《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执行。
来自:  红红哥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u7h65v  2018-10-10 15:53
这个具体的文件没有发现,但是在江苏镇江、天津等地有为企业内党务工作者发放津贴的情况,具体发放标准不一。
来自:  红红哥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u7h65v  2018-10-10 15:57
1、递交转正申请要在预备期满前一周,但必须得预备期满了才能召开转正会。转正会应该在2013年7月4日后召开,但在2013年6月30日召开了,这确实存在瑕疵的。
2、但认定党员身份,重点要看的是这名预备党员是否一贯表现良好,具备党员条件。如果该预备党员一贯表现优秀,且确实具备党员条件。虽然转正时间处有瑕疵,但是是可以认定其党员身份的,毕竟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后,具体哪天召开转正会议不是由预备党员所能左右的。
3、最后,我认为如果该党员如果确实具备党员条件,一直履行党员义务。虽然6月30日到7月4日,中间差了几天的时间,属于程序上的瑕疵,但其转正是有效的,是具备党员身份的。

来自:  红红哥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j2qz0x  2018-10-10 18:12
1、先政审,政审合格后才能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2、你面临的问题是先开会后政审了,这不符合发展党员的程序。
3、重新办理政审材料可以啊。政审注重的是一贯表现,你这个政审材料就差3天,是可以说的过去的。
来自:  红红哥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33ta96  2018-10-10 21:25
有影响啊!学生必须在学校递交入党申请书呀。你6月12日还没毕业呢,怎么能跑户籍地申请入党呢?
这不符合程序的。
来自:  红红哥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xi8ijp  2018-10-10 23:41
这个得政审的。
应该等到函调材料收到后,才可以形成政审综合材料,只有进行了政审,才可以讨论接收。

必须等啊。
来自:  红红哥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ctr1fq  2018-10-10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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