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一般预备党员是不建议评定为优秀等次的。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第二十条: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各省有自己的补录系统的规定。建议你还是咨询你所在地的党委组织部门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