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首先要明确什么身份性质的属于干部。组织人事工作实践中干部身份的确认主要包括:大中专毕业生、解放军部队军官、武警部队警官、军队转业军官以及通过公务员考试录取的公务员
来自:  苏北小强1个回答提问者:  技术人员一名  2018-08-09 08:48
根据干部人事工作实践,日常所称干部身份主要有:大中专毕业生、解放军军官武警部队警官、军队转业军官、以及通过公务员考试录取的公务员都是干部身份
来自:  苏北小强2个回答提问者:  技术人员一名  2018-08-06 10:21
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都是党的基层组织。成立党总支,需要上报上一级党委审核批准并报县级党委备案。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适用的是《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第二条: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第十三条: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党组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党组应当加强对本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支持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履行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领导职责。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七条:机关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第四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在上级党的委员会或者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本部门党组(党委)的指导。

来自:  苏北小强3个回答提问者:  红红哥  2018-06-12 15:27
该问题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是基层党组织按照发展党员的规定和标准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并确定发展对象;二是《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文件第(十一)实行发展党员总量调控。按照慎重发展、均衡发展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对发展党员数量和结构进行调控,使全国党员数量年均增长控制在适当速度,党员队伍保持适度规模,党员质量不断得到提高,党员队伍结构不断得到优化。未来1 O年,全国党员数量年均净增1.5%左右。坚持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党员,县级以上党委(工委)可采取每年确定发展党员数量或增长比例的办法,确保发展党员总量调控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来自:  苏北小强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69at8r  2018-05-31 09:54
《党员手册》是记录党员参加“两会一课”等学习教育的一种管理方式,反映党内组织生活的具体内容,因此业务会等不应在《党员手册》内记录。
来自:  苏北小强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sqyx2p  2018-05-31 10:04
中共中央组织部2000年9月印发的《关于在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文件要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一般由所在地的村、乡镇、城市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企业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也可直接由所在地(市)、县(市、区)党委领导。中共中央办公厅2015年9月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文件提出:县级以上地方党委要依托党委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已经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的,可依托党委组织部门将其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整合为一个机构。党委组织部门对同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进行指导。上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对下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进行指导。
各地成立的“两新组织”党工委,是本地方党委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加强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
来自:  苏北小强2个回答提问者:  南宁市兴宁区张文锋  2018-05-20 14:13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调要求,“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任何党员都不能游离于党的组织之外,更不能凌驾于党的组织之上。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
做好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是一件严肃认真的政治工作。作为村党支部,要在换届选举前对全体党员公布支部换届选举有关议程安排,开展行之有效的思想教育和宣传,提高党员组织意识,强化党员政治责任。同时,上级乡镇党委要派出党建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对村支部换届选举进行指导监督,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汇报。
来自:  苏北小强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jl3mhp  2018-03-29 20:37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共中央1990年6月27日印发)规定,第十三条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第十六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由此可见,换届期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以及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都需要经过选举产生。
来自:  苏北小强3个回答提问者:  山东淄博桓台  2018-05-16 16:58
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依靠领导班子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方式。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方式,增强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实现党的正确领导,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
民主生活会是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重要内容。《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明确规定,民主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一般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确定,或者由领导班子根据自身建设实际确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同意;民主生活会应当围绕主题,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者延期召开的,应当报上级党组织同意。
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是领导班子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等情况下,需要及时剖析整改而组织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如“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
来自:  苏北小强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op96jw  2018-04-17 17:17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条明确规定:......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基层党支部书记的产生,不适用行政或管理岗位负责人的招聘方式。
来自:  苏北小强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7l7dau  2018-04-17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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