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成立党支部也是要上级党委批复并报县一级组织部备案的。
来自:  苏北小强4个回答提问者:  zhangpeng_1105  2019-03-21 13:44
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方式和内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第十八条 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
对于评议结果,基层党组织要严肃认真评判,具体实践中不能把党员同志受到纪律处分就认定为不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是要及时处置的(参考《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十五)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来自:  苏北小强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puxxod  2019-03-21 11:47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规定: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选派党员干部担任党支部书记。
选派任命的党支部书记和支部选举支部书记不冲突。具体实践中支部到了换届的时候,按规定选举支部委员和书记。
来自:  苏北小强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tcm6zg  2019-03-21 09:29
非党员副局长属于局领导班子成员,但不是党组成员。党组研究决策事项可以事前向非党员领导成员沟通、通报情况并征询意见,召开党组会可以邀请非党员领导同志列席会议,但没有表决权。
来自:  苏北小强2个回答提问者:  青川无名  2019-03-21 09:26
党支部增补支部委员的程序和党员大会选举支部委员的程序一样。1.准备工作:酝酿提出增补支部委员名单、上报上级党委批复、起草党员大会会务材料(增补委员情况说明等)2.召开党员大会:支部书记作增补委员的说明、表决(举手表决或票决)、宣布表决结果;3.上报党员大会增补委员的表决情况报告,上级党委批复。
来自:  苏北小强1个回答提问者:  鲁鲁西  2019-03-20 17:29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第七章 国家工作部门党委,第三十二条 本章所称国家工作部门党委,是指根据党章第四十八条规定,党在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部门、本系统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国家工作部门党委,是党组性质的党委,由上级党组织直接批准设立,不同于由选举产生的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
来自:  苏北小强4个回答提问者:  四川李剑  2019-03-20 18:23
党支部同意吸收入党,即为预备党员,成为预备党员即开始交党费。
来自:  苏北小强4个回答提问者:  hbl1022  2019-03-20 17:43
民主评议党员是基层党组织重要的组织生活形式,作为一名党员绝不能说不愿意参加民主评议活动,这种思想是错误的,不参加组织生活也是党的纪律不允许的。
应该加强退休党员同志的管理,建议将离退休老党员集中起来建立“离退休党支部”,结合老同志的生活、学习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
来自:  苏北小强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5auise  2019-03-20 15:45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条 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 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 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党小组是将一个支部的党员同志划分到若干个小组,进行日常学习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还不是党员,不存在划入党小组的概念。
来自:  苏北小强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wslmpn  2019-03-20 11:19
补充一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 请。
来自:  苏北小强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4286yd  2019-03-20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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