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被采纳的答案
贵单位确定为积极分子是2019年1月20日,至少经过一年培养后,方能确定为发展对象,培养时间可以延长;
故,党支部如果觉得在1月20日之后,该积极分子不符合条件 ,可以在符合条件之后,再确定为发展对象,但要清楚一个问题,此项工作,不是为了配合3月2日的积极分子时间,而是为了培养考察需要。
来自:  桃子8个回答提问者:  181844718877718  2020-01-20 08:40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7〕41号)中规定,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通常各基层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均是要求参加民主评议,但不对其评定等次。
来自:  桃子2个回答提问者:  150233311946577  2020-01-19 16:16
党员学习教育工作流程,通常在政治学习、专题学习、主题党日时,流程相差不大;
通常均是
      1.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史、新中国史学习;
      2.上级有关文件或会议精神传达学习;
      3.重要视频观看:廉政类、党建类等;
      4.党员讨论;
      5.书记等领导讲话。
具体流程,可以与上级党组织确认。
来自:  桃子3个回答提问者:  177825379699291  2020-01-16 09:03
支部确定积极分子后,上报党委的具体时间的天数,没有明确规定,通常是以各地出台的规定性、补充性文件为准(10-60天规定的均有)。
备案的意义在于,党委及时了解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便于开展后续工作。
来自:  桃子5个回答提问者:  鞍山电信谢荣梅  2020-01-10 16:41
一、对于条款运用问题:应当与您的第三个问题相结合,
     1.做好与党员沟通的有关记录,如短信通知、微信 、电话联系记录,
     2.党员本人无故未参加党组织各项活动的会议记录,签到表,其本人接到通知后不请假等问题。
     3.党员本人明确对组织关系转接的表态等。
     4.随后,由所在党支部将资料归档,做好有关公示,按时间向上级报告支部研究意见,党委审批即可。
二、党组织关系转接,能否直接确定工作地等情况后,直接转移的问题
     1.因为党员工作单位性质,各地党组织管理归属的问题,不适用于直接进行转接,确需党员本人提出申请后,按照审批后转移。
     2.有关手续还需党员本人确认,由党组织直接转接,也不符合规定。
三、对于相关条款问题:
     1.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条款对应执行即可。所谓的证据,系党组织,按时、按规、按流程开展各项工作,产生的必要过程性材料。
来自:  桃子2个回答提问者:  135197099269181  2020-01-10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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