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被采纳的答案
不纳入。在计算出来的总基数中减去个人缴纳的公积金数额,单位缴纳部分不加入基数,也就不存在减去的问题。按照(组电明字)[2017]5号执行即可。
来自:  亣龍6个回答提问者:  鞍山电信谢荣梅  2020-01-10 10:03
要写两份述职报告,在向上级党组织作述职报告时,可根据要求以一种身份述职即可(总支或支部书记),另一份可书面述职。
来自:  亣龍4个回答提问者:  SDsujian  2020-01-10 08:41
1、分局是否成立党组或分党组,应该由上级在“三定”方案中明确;
2、党组工作条例规定,新成立的有关单位符合设立党组条件的,党中央或者本级地方党委可以根据需要作出设立党组的决定,也可以由需要设立党组的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设立申请,由党中央或者本级地方党委审批。分党组的设立,由党组报本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批。
3、垂直管理系统,其党组成员一般由垂管上级任命。
来自:  亣龍4个回答提问者:  135781032992003  2020-01-09 12:02
现在的《入党志愿书》都是有年份编号的,只能当年使用。如若因发展对象条件还不成熟,只能向后延,领到的《入党志愿书》要及时上交上级党组织,以便调配。现在没说不能按量完成发展党员工作,党组织负责人要承担什么责任(只要不是有意设置障碍、为难别人),严格把关是应该的。
来自:  亣龍5个回答提问者:  136915902124078  2020-01-07 15:57
  这个问题可以换个角度理解,即乡镇机关是不是党政机关序列,若是,则就应该适用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支部工作条例肯定是适用所有支部的,因为里面已经对支部进行了分类型要求,特别是第十条重点任务那里,工作中根据本支部的类型套用即可。因为机关支部与村、社区支部的职权差异是很大的,任期年限、巡察要求,都不一样。
  综合分析,乡镇机关党支部应该适用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来自:  亣龍6个回答提问者:  136189403663153  2020-01-05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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