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一、规范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凭证及使用范围
党员组织关系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出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短期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实习、考察等,时间在3个月及3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党员组织关系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出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短期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实习、考察等,时间在3个月及3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1、说明支委辞职原因,或附支委辞职报告,报上级党委同意,并免去委员职务。
2、上级党委同意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推举新的委员,最好按比例多推一人。
3、党委同意补选,应由党委、纪委派人来监督、组织补选。
4、上级党委根据选举结果发文确定新的委员。
2、上级党委同意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推举新的委员,最好按比例多推一人。
3、党委同意补选,应由党委、纪委派人来监督、组织补选。
4、上级党委根据选举结果发文确定新的委员。
下派挂职干部能主持工作,当地挂职单位上级政府或党委应发文,以文件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