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单位党组织对积极分子考察的时间...

单位党组织对积极分子考察的时间应如何界定?

我2023年4月交了思想汇报,并在原单位进行考察。
2023年6月毕业,毕业后2023年7月和2023年10月都写了思想汇报。现在现单位拟推荐我为发展对象,但是需要原单位出具说明材料,说明原单位对我的积极分子考察到2023年6月(考察到毕业)。原单位认为我6月没有提交思想汇报,只能算考察到4月。
请问是不是只要在原单位学习期间(2023年4月-2023年6月),就算作是对我的考察呢?

12371网友wqk7cg

lv 1

发布时间:2023-11-28 18:36

浏览937

分享
微信扫一扫 ×
关注关注 (1)

网友的回答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根据问题,结合上述规定,如果是在6月转接组织关系的,考察报告就应原党组织进行填写,原党组织就应把相应的积极分子的材料转接到现在的党组织,继续进行培养。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3-11-29 09:28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取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