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新单位以档案不全不接收组织关系...

新单位以档案不全不接收组织关系,原单位认为档案齐全,怎么处理?

背景:本人2020年1月本科期间在江西某高校转正成为正式党员,同年9月入学浙江某高校就读硕士研究生,当时党员组织关系已从江西高校转入浙江高校,转接较为顺利。
问题:现2023年本人研究生毕业,入职浙江某单位,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入职单位发现本人档案缺少《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关于对XX同志进行预审的决定》《对XX同志的预审意见》材料,要求补充。本人是在本科期间发展的党员,这些材料需本科院校提供(跨省),而本科院校认为他们发展党员材料齐全、程序正确,其发展过程中不涉及上述三个材料,不予补充。

现在研究生学校(浙江)要求新单位及时接收,而新单位(浙江)要求补全材料后方可接收,但本科学校(江西)认为材料齐全不予补充。请问大家如何是好?



12371网友7bsvwx

lv 1

发布时间:2023-09-09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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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根据描述《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关于对XX同志进行预审的决定》《对XX同志的预审意见》这三份材料并非全国各地的党员档案均有的,浙江某单位党组织不应以本地“个性”要求原单位补充材料或说明。
具体就材料来分析《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这个表最在在2016年党员档案集中排查时登记放入党员档案的,在这之后发展入党的党员档案中均没有这份表,而且这份表单也并非制式样表。党员基本信息应以《入党志愿书》中载明的信息为准。
《关于对XX同志进行预审的决定》《对XX同志的预审意见》这两份材料主要是在接收预备党员前发放《入党志愿书》时候会使用到,但是各地的要求也是不一致的,可以这样说有的单位有这个材料,有的单位没有这个材料,没有这个材料不能说明或者判定对方单位党组织没有履行发展党员的这个程序,硬性要求对方单位依据本地要求出具情况说明在党的规定里站不住脚。
综上,建议拨打区号+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寻求帮助,或者向该单位上级党委反映该情况。

江南玖玖捌

lv 9

发布于:2023-09-11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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