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人组成的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书记和副书记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分工。
2、党支部刻章名称以上级党组织批复为准,名称为“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或“中共××支部委员会”。
盐城张勇
lv 8
发布于:2023-09-01 10:26
党员人数7人以下,不成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章全称为“XXX党支部”。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条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李向龙
lv 9
发布于:2023-08-31 16:32
不管是否设立支部委员会,党支部的全称均为“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08-31 15:48
设书记1名即可。无论是否设置支委会,全称都是“中国共产党XXX支部委员会”,刻章名称以上级党组织批复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