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积极分子未满一年被列为发展对象...

积极分子未满一年被列为发展对象,怎么办?

本人于2011年10月在就读学校提交入党申请书,于2012年9月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基层党组织在2012年11月和2013年1月进行了两次考察后,于2013年5月,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成为发展对象,并于2014年5月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转为正式党员。
之后在求学和工作期间均按时交纳党费、参加党组织活动、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等。2023年8月所在工作单位审核档案时发现本人积极分子未满一年就成为了发展对象,要求予以情况说明,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12371网友amnfgy

lv 1

发布时间:2023-08-30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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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单位党组织要求予以情况说明,建议你联系就读学校党组织,根据单位的要求出具情况说明。

盐城张勇

lv 8

发布于:2023-08-31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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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组发〔1990〕3号)中明确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方可列为发展对象,严格来说你的入党程序是不符合规定的。应当由学校党组织对这一问题出具情况说明。

龙杰

lv 10

发布于:2023-08-31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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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工作单位作出的是要求补充情况说明,那就联系学校党组织就积极分子未满一年列为发展对象一事出具说明即可。

江南玖玖捌

lv 9

发布于:2023-08-31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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