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和党员档案分离想合并,怎么办理?
党员组织关系在现在单位所在党委,人事档案在落户的新城市(和单位同一城市),而党员档案在老家乡党委,目前我想要将人事档案和党员档案合并怎么办理呢?
网友的回答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对没有人事档案的党员,应当由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者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党员档案电子化管理。
发展细则 第三十七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据表述,你是有人事档案的,因此,所在单位党委应当将你的党员档案,一并移交当地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登记造册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