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则》发布前,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相关问题
对2014年5月28日《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前、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一般予以承认;但对其中未满18岁发展入党的,要具体分析具体处理:如果入党手续清楚,已经长期为党工作,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如果入党手续不清楚,但已经长期为党工作,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但应向有关党组织和党员本人指出错误,进行批评教育;如果不具备党员条件、现实表现不好的,不管入党手续是否清楚,均不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以上处理均须报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
根据以上“对2014年5月28日《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之前、未满18岁提出入党申请的,一般予以承认”,请问,承认这个身份,是否需要报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还是只有“未满18岁发展入党的”的处理才需要省级组织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