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不足50人设立党总支的依据,及党总支支委成员数量是多少?
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委(国企49%、民营51%)
问题1:设立党总支部的依据可以按照《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的“第二章:组织设置 第四条 国有企业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党员人数不足10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委。党员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党总支)。党员人数不足5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总支”的相关条款执行吗?
问题2:根据工作需要,由基层党支部提出成立党总支申请,集团公司党委批准,流程是否符合规定?
问题3:党总支部支委成员数量是3-7人,最多不超过7人吗?依据是什么?
问题4:党总支部和党支部的区别是什么?
以上问题,期待回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