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党员档案问题
网友的回答
根据《党员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党员档案应与人事档案放在一起。但也要对有些具体情况进行灵活处理。
第一,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的党员档案,宜由当地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本单位人事部门并入个人人事档案管理;
第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党员,其党员档案宜由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并入其人事档案统一管理;
第三,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的城镇人员中的党员,其党员档案宜由当地党委组织部门管理;
第四,农村党员,其党员档案宜由所在乡镇党委组织部门管理;
第五,被开除、除名的党员,其党员档案(包括处分决定)宜由原管档单位管理;
第六,死亡党员,其党员档案宜由原管档单位管理。
需要强调的是,为了加强对党员档案的管理,各管理党员档案单位要结合每年的党员年报,对所管理的党员档案进行一次清理核对。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员材料要及时归档。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主要指综合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主要指《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和《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党支部虽然不负责保管党员档案,但要建立党员信息资料,包括党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籍贯、文化程度、职务(行政、党内)职称、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等基本情况。
你们单位应该会建有企业职工档案,其中可以放入党员档案。
我们之前也碰到过这样的问题,经过咨询,参考的是下面的文件规定: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劳力字〔1992〕33号 第五条 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实行 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
第九条 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一) 履历材料;
(二) 自传材料;
(三) 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四) 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定技能的考绩 、审批等材料);
(五) 政审材料;
(六) 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七) 奖励材料;
(八) 处分材料;
(九) 招用、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退休、 退职等材料;
(十) 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